作者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公告] 大湖丽舍案件相关说明
时间Mon Nov 5 19:59:46 2012
原告的文章我都看完了 (原告请离开 被告请座下)
现在给雇主2天时间回应版主的问题
"工时是否不符合公布的文章内容?"
若两天没看到回应 则版主自动下判决
j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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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这个城市好好表现自己
表现自己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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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31.207.188
※ 编辑: joh 来自: 36.231.207.188 (11/05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