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Chen (David)
看板part-timeBM
标题[申诉] 版主误删文章~
时间Wed Oct 24 00:46:18 2012
事由:本人po版的文章,未达三个月
证据:本人po版徵才文章 约聘日期为 101.11.01~101.12.31
根据简单的数学减法 12-11+1(前後都算)=2(个月)
而 2 <= 3 (版规规定三个月以下)也应该不是问题
应该是符合版规的规范
不知道是哪个环节有错误? 可否请示
因为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1.127.30
1F:→ korsg:经查该文的确符合PT版发文规范,还请重新发文。 10/24 04:08
2F:→ korsg:如有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10/24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