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erator (生活在台南,半夜睡不着觉)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申诉] 版规七 请问没有宣导期吗
时间Fri Sep 28 04:05:39 2012
※ 引述《groupie (再见浊水溪)》之铭言:
: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 以下五项请以中文详列,违者劣退
: →医疗相关单位机构代码:
: 农林渔牧业登记字号:
: 补教业立案文号:0950367571
: 统一编号:
: 公司负责人:郑达成
: 公司名称:欣和文理补习班
: 公司地址:新北市永和区得和路249-2号一楼
: 公司电话:02 29291311
: 虽然我知道打工版跟申诉版版主是同一人
: 申诉成功机率渺茫
: 而我只想问
: 每个新版规执行时 没有任何的宣导期吗 哪怕是三天也好
: 有必要到水桶和劣退吗?
: 又不是恶意闹版
: 能否解释 我会跪下来好好听的
: 谢谢
我也是同样的疑惑,
而且写信询问遗漏的栏位是什麽,FECer却没有任何回应,
完全不知道到底是什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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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