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timeBM 板


LINE

1F:→ edctw:如果每人捐两百可以七天内开板我愿意捐 07/25 01:34
2F:→ korsg:翻译:上面叫你吞什麽你就吞下去 不然连东西都不给你吞 07/25 01:35
3F:推 HawkStong:F版主没说不干了... 07/25 01:35
4F:→ ganbaday:可以大家合力出钱请个工读生管板,但他要签约负责,被劳 07/25 01:37
5F:→ HawkStong:其实...PTT是有隐性约泡板 07/25 01:37
6F:→ ganbaday:工局罚的话要负责XD 07/25 01:37
7F:推 wilo:那月薪要很高哦,因为罚款很大XD 07/25 01:38
8F:→ korsg:那就看看怎样的情况下会罚款,不要老是把罚款挂在嘴上. 07/25 01:39
9F:→ korsg:会有怎样的刑责麻烦罗列一下给大家知道 07/25 01:39
10F:→ korsg:喔对了,早上我寄信给劳工局的问题清单内也有这个. 07/25 01:42
11F:→ korsg:我也想知道假如未来我当上板主可能会被罚多少钱. 07/25 01:43
既然有人讲到罚款 我就把板上最常出现的劳基30条、劳基24条、劳基39条及就业服务法第五条列出来 劳动基准法第30、24、39条: 第 十一 章 罚则 第 79 条 有下列各款规定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一、违反第七条、第九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 项、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三 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一项 、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六十六条 至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或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就业服务法第5条: 第 5 条 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 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性别、性倾向、年龄、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其他法 律有明文规定者,从其规定。 雇主招募或雇用员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为不实之广告或揭示。 二、违反求职人或员工之意思,留置其国民身分证、工作凭证或其他证明 文件。 三、扣留求职人或员工财物或收取保证金。 四、指派求职人或员工从事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工作。 五、办理聘雇外国人之申请许可、招募、引进或管理事项,提供不实资料 或健康检查检体。 第 六 章 罚则 第 65 条 违反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规定者,处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上一百 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第 67 条 违反第五条第二项第二款、第三款、第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三十 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款 至第十五款、第五十七条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 定,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如果真的要算薪水的话 大概要月薪30万了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0.132.119
12F:推 wilo:而且只能罚几个而已,万一太多就惨了XD 07/25 01:59
13F:嘘 poloyabi:前板大 你上次劣退错人 哪时道歉 你为何不劣退自己 07/25 02:01
14F:→ FECer:大概要60万以上才保险 07/25 02:01
15F:→ poloyabi:说没时间管 现在一直上线 07/25 02:02
16F:推 wilo:两年前的公文一个罚10~50万, 07/25 02:03
17F:→ wilo:依同法第65条第1项规定处新台币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 07/25 02:03
18F:→ wilo:所以你说的都太低了XD 07/25 02:03
19F:→ korsg:罚的对象是雇主还是PT板主? 07/25 02:03
20F:→ korsg:如果罚的是雇主那就是各人造业各人担,我完全没意见 07/25 02:03
21F:→ wilo:连带责任哦,从站方到版主 07/25 02:04
22F:推 HawkStong:自己看吧 才不过两三篇法律 就服法和施行细则与办法 07/25 02:04
23F:→ korsg:连带责任写在哪一条? 07/25 02:06
24F:推 wilo:漠视法令规定,未善尽网路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 07/25 02:07
25F:→ wilo:使网路使用者误蹈法网,有违就业安全之维护<-公文写的哦 07/25 02:07
26F:→ korsg:对,所以这在法条的哪一条? 罚责如何? 怎样判定? 07/25 02:08
27F:→ wilo:行政罚法第14条第1、2项规定 <- 公文内容的罚则哦 07/25 02:08
28F:→ HawkStong:就服法 第 34 条 07/25 02:08
29F:推 ganbaday:你的意思是 公文可能骗人的 实际上罚不到? 07/25 02:08
30F:→ korsg:行政命令跟现在列出的劳基法还有就服法是两回事 07/25 02:08
31F:→ HawkStong: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许可及管理办法 07/25 02:09
32F:→ ganbaday:所以站长觉得法律没写就要冒险吗? 又没好处=_= 07/25 02:09
33F:→ wilo:这个罚则可是劳工局局长发的公文写的。 07/25 02:09
34F:→ korsg:no 我只是想确定它的判定标准还有会用哪条来罚 07/25 02:09
35F:→ wilo:你觉得不会被罚? 07/25 02:09
36F:→ wilo:那条讲白话一点,官方叫你管好,你没管好,就是故意,就要罚 07/25 02:10
37F:→ korsg:我觉得就看你要怎麽解释行政罚法第14条第1、2项规定 07/25 02:10
38F:→ ganbaday:这个要不要打1999电话问比较精确? 所有疑惑一次解决 07/25 02:11
39F:→ korsg:官方认为你没管好,你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有管好,不是吗? 07/25 02:11
40F:→ HawkStong:不用在那边行政罚了 光就服法你就要想办法说服劳工局 07/25 02:11
41F:→ korsg:这不就是你当初在板上为自己辩驳的内容 07/25 02:11
42F:→ wilo:你没有删除,他讲了很多次,这样就是故意共同实施,纵容 07/25 02:11
43F:→ HawkStong:PT板存在不违背法源依据 07/25 02:11
44F:→ wilo:你以为当初我跟劳工局打电话打假的啊? 07/25 02:11
45F:→ ganbaday:站长就想听话 不敢质疑公文 不想冒险被罚 07/25 02:12
46F:→ wilo:他们要我在规定内处理完,而且最好不要再被检举 07/25 02:12
47F:→ wilo:你以为一而再再而三被检举,人家会觉得你有管好? 07/25 02:12
48F:→ korsg:那就要看你有没有办法举证自己的管理方式无误了 07/25 02:13
49F:→ wilo:故意共同实施违反行政法上义务之行为者,依其行为情节之严重 07/25 02:13
50F:→ korsg:然後法条解释这种事情你在这边讲也没意义 07/25 02:13
51F:→ wilo:分别处罚只。前项情形,因身份或其他特定关系成立之违反行政 07/25 02:13
52F:→ wilo:法上义务行为,其无此身份或特定关系者,仍处罚之。 07/25 02:14
53F:→ wilo:那为什麽管理者要为那些违法的人去浪费自己时间一再解释? 07/25 02:14
54F:推 HawkStong:其实真该拱K上台 然後我去检举看看会不会罚钱关版 07/25 02:14
55F:→ wilo:别人的时间不是时间?我那时光是打电话也花很多时间金钱耶 07/25 02:14
56F:→ wilo:到底凭什麽这麽理所当然啊? 07/25 02:15
57F:→ korsg:老实说,今天不管你罚责用多重,一定会有违规出现. 07/25 02:15
58F:→ HawkStong:这种事情 我最擅长了 举手之劳而已 07/25 02:15
59F:→ korsg:身为板主要做的就是按规定处理,被检举说你处理不力,那就想 07/25 02:15
60F:→ korsg:办法证明自己确实有按规定处置. 07/25 02:16
61F:→ wilo:我那时候光是一个人处理版务,一天就花了15小时 07/25 02:16
62F:→ korsg:不要说劳工局的检举,你连站内被人检举你都得乖乖去回应 07/25 02:16
63F:→ korsg:这些事情你在选板主时早就知道了 07/25 02:17
64F:→ wilo:扣除掉15小时以外的时间,有违法文章被检举也要说明吧? 07/25 02:17
65F:→ korsg:然後你说花15小时处理这也很妙 07/25 02:17
66F:→ korsg:你没别的选择吗? 增派人手? 改进发文方式? 07/25 02:18
67F:→ wilo:笑死了,你去当当版主啊,讲风凉话很厉害逆? 07/25 02:18
68F:→ korsg:放大绝罗~ 你没开放板主选举我们怎麽选呢? 07/25 02:19
69F:→ korsg:你说我是板主我就是板主了吗? 哈哈 讲笑话逆? 07/25 02:19
70F:→ wilo:你现在不是在选?选上了吗? 07/25 02:20
71F:→ korsg:现在? 这跳的会不会太远了~ 现在你有花15小时管板吗? 07/25 02:20
72F:→ wilo:没有本事,没有管过,之前还在板上谩骂被水桶,能拉你? 07/25 02:21
73F:→ wilo:就来讲讲之前啊,你被水桶几次?在板上惹过多少事? 07/25 02:21
74F:→ korsg:你可以去数一下 两次水桶 07/25 02:22
75F:→ korsg:第一次因为谩骂不良雇主被你桶 07/25 02:22
76F:→ korsg:第二次因为问猴子板主问题她嫌烦就桶了我 07/25 02:23
77F:→ korsg:还有别的吗? W大小姐 07/25 02:23
78F:→ korsg:你自己违规在PT板发板务文还可以这麽开心的指责别人 啧啧 07/25 02:24
79F:推 ganbaday:旧恩怨可以停了吧=_=法规细节请洽1999 这讨论站务板务OK? 07/25 02:26
80F:→ korsg:她停的话我就停罗...没问题的 07/25 02:29
81F:→ kissinwang:其实没有当选是好事~~~~该庆贺~~^^ 07/25 03:57
82F:→ zongray:不管怎样我只希望PT版赶快好..真的很急需要工作.. 07/26 20:02
83F:→ zongray:为这个PT版付出的大家 辛苦你们了 ~ 感恩 07/26 20:03
84F:嘘 poloyabi:板大只会想自己 爱劣退 她才不管你是否需要工作 07/27 06:20
85F:→ edctw:支持楼上参选 07/27 13:40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iOS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