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you (===★方便您★===)
标题[申诉] 申请注销劣文
时间Fri Jul 13 04:55:20 2012
事由:请教版主一下,劳基30+24+39板规二
1.本单位最高一天排班8小时不得超过
第 30 条 (每日暨每周之工作时数)
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二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八十
四小时。
前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
同意後,得将其二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二小时。但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
四十八小时。
第一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
议同意後,得将八周内之正常工作时数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
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第二项及第三项仅适用於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行业。
雇主应置备劳工签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记载劳工出勤情形。此项簿卡应保
存一年。
第 30- 1 条 (工作时间变更原则)
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行业,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
资会议同意後,其工作时间得依下列原则变更:
一、四周内正常工作时数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二小时
,不受前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之限制。
二、当日正常工时达十小时者,其延长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
三、二周内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条之限制。
四、女性劳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间者外,於夜间工作,不受第四十九条第
一项之限制。但雇主应提供必要之安全卫生设施。
依民国八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第三条规定适用本法之行业,
除第一项第一款之农、林、渔、牧业外,均不适用前项规定。
2.本单位不加班
第 24 条 (延长工作时间时工资加给之计算方法)
雇主延长劳工工作时间者,其延长工作时间之工资依左列标准加给之:
一、延长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长工作时间在二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
倍发给之。
3.本单位假日也不上班
第 39 条 (假日休息工资照给及假日工作工资加倍)
第三十六条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条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条所定之特别
休假,工资应由雇主照给。雇主经徵得劳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资应
加倍发给。因季节性关系有赶工必要,经劳工或工会同意照常工作者,亦
同。
4.本单位只要求 每周至少24个小时 自由排班
请问和板规二何者相冲,谢谢指教。
证据: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工作时间:请加填用餐时段是否供餐、计薪(未填者删文)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时间:排班,即日起,每周至少24个小时 (不接受短期打工)
用餐时间是否计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资: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103-133元/时
国定假日薪资:假日不上班......
(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加班费:不加班~请准时离开~也不要干扰其他人下班.......
(前二小时:时薪×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请注明薪资发放日,违者劣退)
→每月10日
◎工作地点:请尽量填写确切位置
→台北市和平东路二段106号14楼 (科技政策研究与资讯中心)
◎工作内容:请详细填写
→图书馆书刊整理、资料搜寻汇整、简易网页编辑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项请以中文详列,违者劣退
→医疗相关单位机构代码:
农林渔牧业登记字号:
补教业立案文号:
统一编号:04172089
公司负责人:林博文
公司名称: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与资讯中心
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二段106号14楼
公司电话:02-27377649
◎联络方式:提供电话若有限制连络时间请另外注明
负责人姓氏+电话为必填资讯,违者
劣退
→联络地址:台北市和平东路二段106号14楼 (科技政策研究与资讯中心)
联络人:张小姐 (02-27377660)
请先以电子邮件传送简历表至
[email protected]。
◎是否逐一回信给所有报名者:必填,违者劣退
→NO
◎需求人数:一切请依照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1人
补充事宜
◎其他:
→
1. 工作内容:图书馆书刊整理、资料搜寻汇整、简易网页编辑
2. 时 薪:103-133元/时
3. 工作期间:即日起,每周至少24个小时 (不接受短期打工)
4. 工作要求:工作认真、细心、耐心、合群。
5. 适合对象:熟悉文书处理,或是有创意乐於接受挑战者
6. 应徵方式:请先以电子邮件传送简历表至
[email protected]。
7. 截止日期:2012.07.20 前
联络地址:台北市和平东路二段106号14楼 (科技政策研究与资讯中心)
联络人:张小姐 (02-27377660)
◎通知:
→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面试时间: 请给定日期、时间
→N
◎受训时间: 受训期间仍要支薪且时薪不得低於 103 元。
→N~边受训边领钱
本职缺开放应徵至:
→2012.07.20 前
强烈建议雇主徵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徵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徵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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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50.205
※ 编辑: EZyou 来自: 123.204.50.205 (07/10 03:55)
1F:推 pttbechia:请问一下每日可排班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36.229.34.76 07/10 10:24
2F:推 kissinwang:8点到18点 一天最多八小时 123.204.50.205 07/10 10:32
※ 删除原因: (已被FECer删除) <EZyou>劳基30+24+39板规二
※ Deleted by: FECer (36.233.165.206) 07/11/2012 10:28:20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劳基30+24+39 板规二)[北部] 科技政策研究中心诚徴图书馆及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EZyou (123.204.50.205), 时间: 07/13/2012 04:55:20
※ 编辑: EZyou 来自: 123.204.50.205 (07/13 05:00)
3F:推 FECer:本板已说明要强制列出薪资 07/13 11:40
4F:→ EZyou:您好,可是本公司不加班也国定假日也不上班,上面也标明 07/13 17:19
5F:→ EZyou:对於这方面也无编列相关预算,请问要列什麽?? 07/13 17:20
6F:→ EZyou:我们不可以承诺没有的事情 这样换我们违法!! 07/13 17:20
※ EZyou:转录至看板 L_LifeJob 07/21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