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you (===★方便您★===)
看板part-timeBM
标题[申诉] 对於 标题 [公告] PTT Part-time 声明
时间Sun Jun 24 13:13:02 2012
事由:您好,ptt pary-time之社团
http://0rz.tw/bjoJj 成立於该公告发表之前,
因此对於该公告有关版权部分有模糊地带,会厘清,但不限制本社团之网友在此活
动,基於对於言论自由的保障:我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着
作及出版之自由。」,在不对着作权人上有版权上的侵害,本社团还是保有运作的
权利,十八世纪法国大思想家伏尔泰(Voltaire 1694-1778)曾谓:「你说的话,
我一字也不赞同,但我将拼死保护你说这话的权利。」此言充份表现了言论自由之
真谛。联合国一九八四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明定「人人有主张及发
表自由之权利。此项权利包括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经由任何方法不分国
界以寻求、接受并传播消息意见之自由。」但在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亦明
定:「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所或通讯不容无理侵犯,其荣誉及信用亦不容侵
害。人人为防止此种侵犯或侵害,有权受法律保护。」、「人人於行使其权利及自
由时,仅应受法律所定之限制,且此种限制唯一之目的应在确认及尊重他人之权利
与自由,并谋符合民主社会中道德、公共秩序及一般福利应有之止义要求。」因此
,由於转录文章有可能违法相关版权规定,虽然是这当中没有违反任何民主社会中
道德、公共秩序及一般福利,基於对着作权的尊重,本社团仅就贵站之相关工作,
以及有求职议题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但就个人於PTT PART-TIME板贴文部份(版权
是自己的,故贴过来是没影响的),是可以两边并行转贴的。
但就贵公告内容所述之:如经查非经官方同意下设立请问依据法条是???
此外转贴超连接部分所依据的也是站方所给定之CC授权 也没有任何问题,请问板主
是依据何种法条开此公告,谢谢指教。
另外就板主公告之:本公告溯及既往(前无古人,後无来者.......)你当这是个板?
请问依据法条依据 (刑法都不敢这样公告了!)
请板主解释!
证据:您自己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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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50.205
※ 编辑: EZyou 来自: 123.204.50.205 (06/24 13:18)
※ 编辑: EZyou 来自: 123.204.50.205 (06/24 15:30)
1F:推 FECer:该公告已转呈站长。 07/13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