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igi (燃~~)
看板part-timeBM
标题[申诉] 申请注销劣文
时间Mon Jun 11 14:49:15 2012
事由:
上周四(6/7)po了一篇徵文
被劣退了(联络方式)
事实上完全符合规定!
上上周也po过一篇一模一样的文章就没事
上周复制贴上就变劣文了!
更离谱的是
之前有朋友请FECer代po过好几次徵文
我上上周的那篇就是复制FECer来的...
之後写信给FECer
他也"承认"他"看错"了
但请他帮忙处理 却不理不睬...
证据:
作者 FECer (阿贤)
标题 Re: 劣文退回(联络方式)[北部] 台北市文山区徵晚班牙医助理
时间 Thu Jun 7 17:32:1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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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看错了@@
※ 引述《yuigi (燃~~)》之铭言:
: 请问联络方式不是有写明了? 问题是在?
: 这篇是从上礼拜的发文 copy一模一样po的
: 而上礼拜的发文 是copy版大你的发文po的...
: 谢谢~
附上原文~
============================ 发 文 注 意 事 项 ==========================
本板严禁违反就业服务法、劳基法、性别工作平等法及其他法律之文章。
-------------------------以上文字可用ctrl+y删除---------------------------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工作时间:请加填用餐时段是否供餐、计薪(未填者删文)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18:00~21:30(一周约排3~4天,一天=一个班)
每月单周六 14:00~17:30(轮班)
用餐时间是否计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资: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17个班 7500 (约126/1hr)
国定假日薪资:252/1hr
(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加班费:210/1hr
(前二小时:时薪×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请注明薪资发放日,违者劣退)
→满17个班当天
◎工作地点:请尽量填写确切位置
→台北市文山区兴隆路二段120号
詹牙医诊所
◎工作内容:请详细填写
→门诊挂号、跟诊、流动、消毒器械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项请以中文详列,违者劣退
→医疗相关单位机构代码:3701200734
统一编号:01037928
负责人:詹勳政
公司名称:詹牙医诊所
公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区兴隆路二段120号
公司电话:29314205
◎联络方式:提供电话若有限制连络时间请另外注明
负责人姓氏+电话为必填资讯,违者
劣退
→请先寄履历到
站内信或
[email protected]
负责人王小姐 电话:29314205 (午休时间 12:00~14:00)
◎是否逐一回信给所有报名者:必填,违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数:一切请依照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1
补充事宜
◎其他:
→诊所的医生助理都很好相处,不定期会有聚餐、活动。
训练一个牙助需要时间和人力,希望能长期配合为佳。
无须经验,要细心、肯学习、主动积极。
◎通知:
→收到履历後通知面试
◎面试时间: 请给定日期、时间
→电话详谈 7/1 24:00前
◎受训时间: 受训期间仍要支薪且时薪不得低於 103 元。
→试用期一个月 照常支薪
本职缺开放应徵至:
→徵到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徵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徵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徵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0.177.211
※ 编辑: yuigi 来自: 218.160.177.211 (06/07 16:40)
※ 删除原因: (已被FECer删除) <yuigi>联络方式
※ Deleted by: FECer (218.163.248.56) 06/07/2012 17:12:13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联络方式)[北部] 台北市文山区徵晚班牙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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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6.65.97
※ 编辑: yuigi 来自: 118.166.65.97 (06/11 14:49)
※ 编辑: yuigi 来自: 118.166.65.97 (06/11 14:56)
※ 编辑: yuigi 来自: 118.166.65.97 (06/11 14:56)
※ 编辑: yuigi 来自: 118.166.65.97 (06/11 14:57)
1F:推 smart1988:请给予FECer板主处理时间,消劣须经帐号部审核。 06/11 18:32
2F:→ smart1988:本案因已与FECer板主沟通过且有结果,故结案不另判决。 06/11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