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kcity (喵。罐头)
看板part-timeBM
标题[申诉] 工时及薪资符合PT板规,是否误判
时间Thu May 31 22:48:43 2012
事由:
有关「资策会(中兴新村)诚徵程设工读生」这篇文章,
於 part-time 发表後,版主 FECer 判定属於<JOB> 范畴而删文
之前已用站内信打扰过FECer板主,板主回覆PT板业务范围连结後,
我们附上事证又寄给板主,可能板主太忙没空回覆,
因此来BM申诉,希望能知道哪边有问题,给我们修改的机会。
证据:
张贴之前我们已研究过PT板业务范围一文,
以及参考板上几乎工时条件相同的
#1Fj9NJqX 及
#1FFQstyY (part-time)去编写,
本张贴原文(与工时相关部分)节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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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策会中兴新村新兴智慧技术研究中心诚徵程式设计工读生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9:00-18:00,中午休息一小时
→用餐时间是否计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资:
→日薪$1400
→国定假日薪资(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不用上班(如需上班平时薪资×2)
→加班费(前二小时:×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不用加班(如需上班前二小时$175×1.33 後二小时$175×1.66)
◎补充事宜:
*履历表、自传请迳寄连络人电子信箱。
*硕、博士班在学生。
*时间可弹性调整,原则上希望一周能上三天班为佳。
*能工作至少半年为佳。
*工作环境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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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事宜中有提到,一周若能上三天为佳,意指未达三天亦可接受,
工作时间9:00-18:00,中午休息一小时,即8 hrs,
薪资日薪$1400/8= 时薪175,
个人认为应符合
#5EvtnBtU (part-time)所述:
3. 部分工时 (每周工作 4 天↓ + 每天工作 7.5 hrs↑) + 月薪 (换算时薪103↑)
(每周工作 4 天↓ + 每天工作 7 hrs↓) + 时薪 (103↑) → PT
有关 [注1] 中提到不开放「正职工读生」,本文所列工时
不符合正职工时,
故应不属於 [注1]之范畴,另
总月薪未达18780,亦不符合JOB张贴条件,
若我理解错误,再请您指点,
若是本文并未违规,希望您能允许我们重PO此徵才文至PT,
谢谢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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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8.11.230
1F:推 smart1988:我建议你们先详阅板规,然後看看国定假日和加班费那边是 05/31 23:01
2F:→ smart1988:否填写错误,然後再来申请恢复发文的权利 05/31 23:01
3F:→ smart1988:相信我,这绝对是为了你好 05/31 23:01
4F:→ rkcity:依照发文规则,国定假日平时薪资X2 = $1400*2 06/02 01:20
5F:→ rkcity:若加班 前两小时 时薪$175X1.33 , 後两小时 时薪$175X1.66 06/02 01:20
6F:→ rkcity:是我们漏打了时薪二字吗? 我们也有参考板上通过的文章 06/02 01:20
8F:推 smart1988:喔~打在括号里面阿 虽然容易让人混淆不过也行... 06/02 15:20
9F:→ smart1988:既然合格就继续徵人吧~(盖章) 06/02 15:20
10F:→ rkcity:我们会记得补上时薪两字,谢谢板大~辛苦了! 06/0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