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申诉] 申请注销劣文
时间Thu May 24 00:19:32 2012
申诉案由:5/21 antibc □ [申诉] 申请注销劣文
判决主文:经查,使用者於总薪资处已将加班费一并算入
然则发文格式已注明以下字串: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亦即无论薪资计算方法如何,皆须在加班薪资处注明加班薪资算法
观申诉案主文章,可见确实理解劳基法之加班薪资算法
板主群取缔加班薪资未填,主要目的不外乎为保障求职者权利
既然申诉案主之说明表达了其诚意,此案之判决亦可有再议之处
本案除却加班薪资处有误之外,其薪资范围业已达到正职工作之范围
因此本案改依此条处理。
判决结果:撤销劣文一则,改依「非本板业务」处置,仅删文处理。
※ 引述《antibc (字神帝国小帮手)》之铭言:
: 事由:
: Re: 劣文退回(劳基30+24)[台北] 字神帝国英语学院-暑期工读生
: 我们的工作时间中有包含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 之前那篇内容虽然没有特别注明用餐时间,但是薪水上是有符合劳基法的标准的。
: 以下为上班工时与薪资试算:
: 实际上班时数为:
: 09:00 ~ 19:00 [10hr-1hr(用餐)=9hr]
: 13:00 ~ 22:00 [ 9hr-1hr(用餐)=8hr]
: 因此薪水上应为:
: 9 小时 → 914.34 元起。 824+103*1*1.33=960.99
: 8 小时 → 784 元起。 103*8=824
: 故每周薪资应为:
: 上班9小时天数:3天
: 上班8小时天数:2天
: 960.99*3 = 2882.97
: 824 *2 = 1648
:  ̄ ̄ ̄ ̄ ̄ ̄ ̄ ̄ ̄
: 4530.97
: 4530.97*4(周)=18123.88
: 我们提供的薪水是20000元+500元全勤
: 比基本工资高,也比算时薪的方式高
: 证据: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 ◎工作时间:请加填用餐时段是否供餐、计薪(未填者删文)
: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 →工作时间:
: 暑假期间(六月底至九月初)
: 每周二~四: 09:00 ~ 19:00
: 每周五、六: 13:00 ~ 22:00
: 每周日、一:休息
: 用餐时间是否计薪:NO
: 是否供餐:NO
: ◎薪资: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 →月薪20000元 + 500元全勤(换算时薪110元起哦!)
: 国定假日薪资:无
: (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 加班费:无
: (前二小时:时薪×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请注明薪资发放日,违者劣退)
: →每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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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9.16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