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iverson (身高-体重<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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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 申请注销劣退文章两篇
时间Fri May 18 12:51:08 2012
事由:
亲爱的版主,您好!!
关於日前发文徵求短期拍卖活动工读生,
因版规的变动,导致劣文,对於其中关於(劳基30+24),
为此活动为短期三天,以为不需填写即可,但事後我也做了弥补措施,
但还是被版主二次以劣文被退,
以致於目前使用了多年的帐号无法推文、PO文等等上的困难,
身为一个乡民,实在造成我使用上许多的不便。
另,为了解清楚其相关法则,我有上网查看,最後致电劳委会做谘询,
其劳委会的人回覆若为短期工读,经劳资双方同意,
就无国定假日薪资加倍的条件,
加班费的话,因为此本活动不会有加班的问题,所以才没有去特别注明。
还请版主您重新参阅审核之,也恳请消除劣文,谢谢您!!
那我再次发文时,会在注明"依劳基法规定",
还请版主您重新参阅审核之,也恳请消除劣文,谢谢您!!
证据:
第一次:
000001 5/17 劣文退回(劳基30+24)[高雄]中信国际 徵求6月高雄艺术工读生
◎薪资: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120元/小时
国定假日薪资:120元/小时
(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加班费:120元/小时
(前二小时:时薪×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第二次:
000001 5/17 劣文退回(劳基30+24)[高雄]中信国际 徵求6月高雄艺术
◎薪资: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时薪120元/小时
国定假日薪资:无
(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加班费:不会加班
(前二小时:时薪×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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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2.218.229
1F:推 smart1988:请转录两篇劣退原文过来 05/19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