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Cer (阿贤)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建议] 劳基法39板规不合理
时间Sat May 12 01:00:35 2012
求职者与雇主间全凭一篇徵才文做为契约
且雇主并不能保证完全不用上班 或许在某些状况下需要牺牲休息时间奉献给工作
基於保护双方权益下有必要将这两条资料完整列出
所以这条板规并没有不妥的地方
另外不管在哪个板PO文 事先都要阅读完该板相关规定以示尊重及保护自己
还有格式复杂的问题 板主也可以保留栏位名称 其余都删掉
反正哪个没写或写错就直接照板规处理 但是基於好意并没有这样做
※ 引述《omoro (omoro)》之铭言:
: 同为劳基39板规的受害者想站出来声援原PO...
: 礼拜三写了一封信向F板主申诉并无回音 我想是没下文了
: 我现在只希望我们这些牺牲者的抗议能让板主发现板规真的有修正的必要
: 但是从3月改板规至今已经经过两个月
: 期间申诉案件无数
: 但2位板主完全不想反省板规是否有问题
: 永远以下面这段话回应:
: 认为板规不合理,应於制定之初或违规之前提出议论
: 而非事後诸葛,违反规定後才大声疾呼板规不公
: 有没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 让我想起文林苑都更案......
: 政府表示:王家反对都更就应该在被划入区域前表示意见
: 因为没有表示所以可拆除
: 板主表示:原po认为板规不合理就应该在制定之板规或PO文前提出议论
: 因为没有事先提出议论所以可劣退
: 不是每个人都跟板主一样天天上PT板 可以弄清楚复杂到不行的板规
: (PT板的发文格式真的非常复杂
: 我想板主自己不需要徵人 所以永远都不会发现在这PO徵人文是多麽辛苦的事)
: 因为公司不是一年到头都需要徵人
: 隔一段时间来发文时总是胆颤心惊
: 不晓得之前留的格式能不能用 板规是不是又改了
: PO文前起码要研究板规半小时 深怕一个写错就被劣退
: 你们说发现板规不合理应该先提出议论?
: 是阿 我在PO文前看到板规新增国定假日薪资跟加班费这一条时
: 就认为很好笑 完全没有写的必要
: 各大人力银行(包括政府开设的台北人力银行,全国就业e网等)
: 从来没有要求雇主要填写国定假日薪资
: 那我应该在PO文前先提出议论吗?
: 开玩笑 我急着要徵人 哪有时间等板主讨论完板规是否有问题再PO
: (而且有问题的板规过了2个月都没修
: 那我提出异议後是不是要等2个月再来徵人?)
: 况且S板主曾经提过自己的信箱每天被塞爆
: 想必是位高权重日理万机 升斗小民哪敢打扰你们
: 这时想到自己要PO的工作有够轻松都不用加班多好
: 於是很高兴地写上"不须加班"
: 然後..........就到这里来了
: 文林苑事件发生後引起各界关切
: 市政府也被逼着暂停都更计画 检讨法规是否有问题
: 但是PT板呢?
: 每天都有新的王家出来抗议 但板主完全没有想要检讨板规的意思
: 小组板的态度就像中央政府一样"尊重地方自治"
: 认为板主判决於法有据 并无不可
: 受害者只能把劣文往自己肚子里吞
: 难道没有人可以来拯救PT板的雇主跟求职者吗!?
: 工作机会变少我相信对求职者来说也不是好事......
: ※ 引述《smart1988 (苍穹)》之铭言:
: : 申诉案由:5/11 irenenige □ [申诉] 版主劣退不合理
: : 判决主文:经查,本申诉案之原文已确实违反板规
: : 置底文是我於不久前移除的,原文请参考 #1FHLIR20
: : 2/23 FECer □ [公告] 基本薪资、超时薪资、国定假日工作薪资
: : 且发文格式内业已注明以下字串:
: :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30m(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 :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 : 无论是否为脱裤子放屁,违反板规为既定事实,无可反驳
: : 认为板规不合理,应於制定之初或违规之前提出议论
: : 而非事後诸葛,违反规定後才大声疾呼板规不公
: : 另,板主 FECer 之回信内文并无不雅字词,应无态度恶劣之情事
: : 而即便以前无这条法规,但现在有,留意板规更动是使用者应尽之义务
: :
: : 判决结果:全案维持板主 FECer 之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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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