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enenige (踢踢牙:))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申诉] 版规不合理
时间Fri May 11 23:02:33 2012
※ 引述《smart1988 (苍穹)》之铭言:
: 标题: Re: [申诉] 版规不合理
: 时间: Fri May 11 22:54:4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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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全案已结案,不过单就这篇我回覆一篇吧,之後不再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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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主 FECer 於回信内提到该篇文章仍在置底,就我看来只讲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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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你称其「数次」强调,我个人并没有看到所谓的「数次」
:
作者 FECer (阿贤)
标题 Re: 劣文退回(薪资 劳基30+24+39 联络方式)[南部] 高雄徵英文文书工
时间 Fri May 11 16:52:1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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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对於你自己来说才不清楚吧
而且加班费+国定假薪资公告我都还放在置底没撤掉
不要自己不先去查就直接来信
作者 FECer (阿贤)
标题 Re: 劣文退回(薪资 劳基30+24+39 联络方式)[南部] 高雄徵英文文书工
时间 Fri May 11 18:21: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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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自己去查查今年度法定薪资是多少吧
还有联络方式 你还是没有去了解是什麽问题 下午那篇还是没有改过
另外加班费 国定假薪资标示问题
本板已经把公告放在置底 还有文章格式也有说明
如果还是有意见 那就请你另外找平台
才一天时间,回的两封信里面就提到两次
这样不叫数次,还想请问要多少次才算数次?
: 而我在移除置底改换其他公告文时,因板主 FECer 未在线上而无即时告知
:
: 但即使板主 FECer 於信中口务,仍然无法改变你已违规之事实
:
:
根据你的说法,你在不久前移除,
难道从你移除到今天为止,FECer版主都不在线上?
如果连版主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置底的版规
那请问此版主是否失职? 一直用已经被移除的版规来强调
这样合理吗? 单就一句口误吗??
对,无法改变我违规的事实,但版主也该为所谓的"失职"和"口误"负责吧
◎薪资:100-120/hr 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这篇文章是我昨天发的喔^^
今天发的文章我已经把这个部分改掉了,
现在是要用昨天的文来河蟹今天的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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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雷路亚 CHA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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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0.188.54
1F:推 smart1988:很简单啊...板主 FECer 於今日下午四点和六点分别回覆你 05/11 23:03
※ 编辑: irenenige 来自: 114.40.188.54 (05/11 23:04)
2F:→ smart1988:但我的判决文是晚间10点出来的,并无交叉矛盾之情形 05/11 23:04
3F:→ irenenige:所以这样就不叫数次了吗^^? 05/11 23:06
4F:推 smart1988:你还真矛盾...你的申诉文内附上的是昨天的文不是吗... 05/11 23:06
5F:→ smart1988:难不成你附上昨天的文 却要我审今天的? 05/11 23:07
6F:→ irenenige:不好意思,我今天发的又被劣退了,是您没搞清楚状况^^ 05/11 23:07
7F:→ smart1988:不 没搞清楚的是你 你今天的文被劣退就要附上今天的 05/11 23:07
8F:→ smart1988:你附上昨天的文 我就审昨天的文 05/11 23:08
9F:→ irenenige:所以我还要再发一篇新的申诉文吗^^ 05/11 23:08
10F:推 smart1988:并不需要 我看了今天的劣退文 今天并不是用劳基法劣退 05/11 23:08
11F:→ smart1988:你的吧? 是联络方式写错不是吗? 05/11 23:08
12F:→ smart1988:如果你要重写一篇 那麽申诉理由要改 05/11 23:09
13F:→ irenenige:是的,那为什麽FECer信里要说薪资? 又是口误吗?? 05/11 23:09
14F:推 smart1988:我看了一下你们的信件往来 板主FECer讲的薪资是加班薪 05/11 23:11
15F:→ smart1988:资和国定假日薪资 这两件也是你信内的重点 05/11 23:11
16F:→ smart1988:除非我理解错误? 05/11 23:11
17F:→ irenenige:这两部分我都已经改过了 请问问题在哪? 05/11 23:12
18F:推 smart1988:你今天被劣退的文章 问题并非出在薪资问题 05/11 23:13
19F:→ irenenige:信里第一句就写:薪资,自己去查查今年国定薪资是多少 05/11 23:13
20F:→ smart1988:而是联络方式那边填写不正确才被劣退 05/11 23:13
21F:→ irenenige:既然问题不出在薪资问题为何要提?口误???AGAIN?? 05/11 23:14
22F:推 smart1988:我不太懂你的意思,你跟板主FECer的信件往来是用昨天的 05/11 23:15
23F:→ smart1988:劣退文,劣退原因是薪资问题,所以板主FECer以薪资问题 05/11 23:16
24F:→ smart1988:回覆你的疑问,跟今天被劣的文章并无关系 05/11 23:16
25F:→ irenenige:今天的劣退文信件回覆昨天的薪资问题?是否有些牵强 05/11 23:18
26F:→ irenenige:下面那行说的是今天下午发的信件,上面那行是昨天? 05/11 23:19
27F:→ irenenige:那要不要连明天的也一起说一说? 05/11 23:19
28F:推 smart1988:你要不要去看自己写给板主FECer的第一封信下面是哪时候 05/11 23:20
29F:→ smart1988:的文章阿? 05/11 23:20
30F:→ irenenige:那如果用那篇文章来回,为何又提到今天下午文章? 05/11 23:21
31F:→ irenenige:版主会未卜先知吗? 05/11 23:21
32F:推 smart1988:你们的信件往来不是今天下午吗? 我讲的是信件吧? 05/11 23:22
33F:→ irenenige:我不想绕了,反正这样吧 版主口误应该 被劣退活该 05/11 23:23
34F:→ irenenige:版规莫名其妙无解,官官相护好大,结案吧。 05/11 23:23
35F:推 smart1988:早已结案。 05/11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