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劣文退回(劳基30+24)已徵到 谢谢
时间Thu Apr 12 12:53:56 2012
因为此串文章无标题,因此以 讨论 文处理
若要申诉销劣,需附上劣退原文。
在回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先表达一下我的心得
关於你在首封信件内所提到之教育问题
我个人是认为你将问题扩大化了
在我看来,板主 FECer 为此板付出甚多,惩罚也是依规定办理
你因为劣文而愤怒的心情,虽无法称得上是感同身受,但我算是能理解
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你的诉求是否有不周全之处?
首先,板规最後一次订正是 2011.12.05 ,而发文格式则於 2012.02.23 做过修正
两者皆非你所谓的天天修正板规,甚至相去甚远
板规修正都会有公告,若对板规有疑问,认为板规太严使得雇主无法放手发文
那麽,是否应当在公告出来後就来信或发文提出问题呢?
而不是受到劣文後,才发表认为板规不周之言论
现行板规就是如此,你问我合理与否?我当然会回答「合理」
当初为何制订用劣文为处理方式?主因就在於违法雇主甚多
多到连 part-time 都遭到池鱼之殃,受到劳工局来函要求限期改善
这中间经历过些什麽,既然你是批踢踢十年使用者,我想应该多少知道才是。
而最重要的一点,你说你合法,我相信
是的,我不会预设立场怀疑任何人,即使你被劣退亦同
但受到雇主不合法对待之求职者比比皆是,这又要如何去看待?
就你的观点来讲,板规让你发文麻烦,板主还特别爱找碴?
但就板主的观点来看,每天都接到求职者询问如何找雇主讨回薪水的信件,很凄凉
批踢踢的 part-time 为提供求职者找兼职工作的平台
身为学术单位底下的一个板,竟然放任多数雇主欠薪拖薪甚至不给薪(加班薪资)
我个人认为这非常不妥
用 part-time 找工作,没特别签约的话,唯一的依据便是这黑底白字的一纸契约
对多数求职者来说,尤其是零散性的临时工来说
若不特别要求雇主详尽填写徵才文,就等於是放任求职者於危险之中
若今天的状况是板主胡乱劣文,或是没公告便乱修板规
那麽你受到的对待便是「不合理」的。
但现下的状况是,该公告的都有公告,劣退也依板规执行
我不明白的是,为何这能称做是「不合理」
板规者,即是要保护多数使用者
本板一向的理念是,以保护求职者为先的前提下,给予雇主最大方便性
目前的板规,也只要求雇主在文内把加班费和国定假日薪资算出
总的来看并非苛政。
※ 引述《ariellu (土星环)》之铭言:
: 基於以上信件往返所以我来了
: 我真觉得来这里满浪费时间
: 但是我很想解决这种官僚问题
: 才年纪轻轻的版主怎麽会把所有版友当犯人
: 非得严刑峻罚去对待别人
: 我要求的只是改善的空间
: 版规天天改 我们也很努力配合了
: 但是总是会疏忽
: 我建议能不能 没写加班薪资的人 (因为不知道要写嘛)
: 给我们改善的机会好吗
: 你可以罚我三天、七天
: 但是我半年後再来
: 还要重新认识你的条文
: 试问S版主、F版主 你们这样管理
: 你真的觉得「合理」吗??????
: 我只是希望被合理对待而已 不过份吧?!
: ※ 引述《ariellu (土星环)》之铭言:
: : 作者: FECer (阿贤)
: : 标题: Re: 劣文退回(劳基30+24)已徵到 谢谢
: : 时间: Wed Apr 11 22:12:00 2012
: : 那请到part-timebm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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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5.40.45
1F:推 hateOnas:可否考虑不应自删文章 (/‵Д′)/~ ╧╧ 04/14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