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
看板part-timeBM
标题Fw: [公告] 3/29、4/3的薪资问题
时间Thu Mar 29 02:06:40 2012
※ [本文转录自 part-time 看板 #1FSrB1DY ]
作者: smart1988 (苍穹) 看板: part-time
标题: [公告] 3/29、4/3的薪资问题
时间: Thu Mar 29 02:04:46 2012
因应板上讨论热烈之「3/29、4/3的薪资」一事
目前已确认者有:4/3为国定妇女、儿童合并节日,故需双薪
即刻起,工时涵盖4/3、4/4日,皆须依法双薪,且於徵才文内注明国定假日薪资
本公告发出之前已存在之徵才文既往不咎
工时涵盖4/4却未填写国定假日薪资者,依照板规劣退
工时涵盖4/3却未填写国定假日薪资者,因宣导期过短,首篇违规文章以删文处分
第二篇开始改以劣退处置
另,因劳基法施行细则第 23 条内亦规定3/29为国定应放假纪念日
虽3/29是否需双薪尚待板主向劳工局确认
但为避免板友权益受损
凡工时涵盖3/29之徵才文,亦需依照板规於国定假日薪资处填上资料
违者将在水球、推文宣导後进行处置
因宣导期过短,因此仅采删文处分,不会劣文
若确认3/29无需双薪,将於新公告发布後撤销对於3/29国定假日薪资未填之处分
2012.03.29 02:45 已确认 3/29 需加倍给付。
本则公告为重要公告,亦同步转录至 part-tim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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