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shbra (噗啊龙)
看板part-timeBM
标题[申诉] 短期工读
时间Tue Mar 27 20:13:45 2012
事由:我是下午1点~4点的工读机会,给的薪水是500元,
但是如果是加班或是国定假日的话~~我就按照劳基法的规定103元下去试算
根本在基础上是没有违反规定的阿~~所以当板主一开始跟我讲的时候我都没有发现
而且我不是故意要去违反规定,所以希望版主再给一次机会
证据:
作者 ckshbra (噗啊龙) 看板 part-time
标题 [北部] 许豪英文家教中心
时间 Wed Mar 21 13:07:3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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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工作时间:请加填用餐时段是否供餐、计薪(未填者删文)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时间:4月18日星期三 13:00~16:00
用餐时间是否计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资: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500元
国定假日薪资:时薪250元
(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加班费:前两个小时时薪140元,後两个小时时薪170元
(前二小时:时薪×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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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8.147.90
1F:推 smart1988:须转载原劣退文章信件至本板 03/27 20:14
2F:→ ckshbra:抱歉~~我不小心删掉了ㄟ~~~ 03/27 20:45
3F:推 smart1988:没有劣退信件原文的话无法受理 请找回 03/27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