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cha20 (丰盛之源)
看板part-timeBM
标题[申诉] 申请消除劣退文
时间Tue Mar 6 10:15:49 2012
事由:第1次的劣退,确实是我没有注意板规(用旧的文),没有写到完整写出加班费事项
於是第2次我每项都再检查清楚,补充得更详细...加班费也确实补上,仍被劣退...
是不是只是我清理了以下的横线的内容,才被劣退
(可能我PO完自己看,觉得文章好多颜色规定不易阅读,
此工作不需加班,依板规既然将加班费列得清楚了,就将以下清理
以前曾清理过,文章也可以刊登并找到人)
** 还是这些标题一定必须要列出来?这是我内心最大的疑问...请务必回应...
劣退到不能发文,心里有点沮丧,我真的很诚意的写了给应徵者所能供给的资讯
在我立场,资讯尽可能透明而详细,让人清楚了解
而来此PO文就是时间上有用人需求,希望赶快找到适合的人,让人和事赶快衔接上
却因第二次文耽搁停下来。
所以我试着上来寻求解答(起码要知道哪里做得不对)。
如果只是标题未列的问题,也请恳求能给一个改过的机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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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面议,违者劣退
不管工作性质不需要加班(劳基30+24)、国定假日不需上班(劳基39),
都必须强制填写加班费、国定假日薪资,否则劣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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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工作时间: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 即日起至四月底(视当时需要可延长之)
周一至周五 9:00-17:30 (午休11:30-13:00)
(能立即配合工作者)
用餐时间是否供餐:否
是否计薪:否
◎薪资: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105元/时 (享劳健保、劳退)
不需加班
若加班,国定假日薪资:210元/时
(劳基法39条:平时薪资加倍×2)
加班费:前两小时140/hr 後两小时175/hr
(前二小时:时薪×1.33 後二小时:时薪×1.66)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请注明薪资发放日,违者劣退)
→ 每月5号(发放支票)
◎工作地点:请尽量填写确切位置
→ 台北车站对面(KMALL楼上)
◎工作内容:请详细填写
→ 校对与打字 中英文大专用书为主
(以软体校对,需非常仔细、有耐心,坐得住)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统一编号:48877155
公司负责人:谢邦俊
公司名称:财团法人爱盲基金会出版中心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号25楼之26
公司电话:02-23616663
◎联络方式:提供电话若有限制连络时间请另外注明
→ 刘怡青 23616663#8501(请以以下mail联系为主)
◎是否逐一回信给所有报名者:必填,违者劣退
→ 否(恕无法一一回覆)
◎需求人数:一切请依照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2人
补充事宜
◎其他:
→ 1. 需熟悉电脑操作,且中打和英打一分钟30字以上
2. 对错别字有高度敏感度
3. 仔细、负责、有耐心
欢迎夜间部同学、待业朋友应徵
请寄简历寄至
[email protected]
请注明 1.使用的中文输入法
2.中英打输入速度
3.个人特质及短简自介
◎通知:
→ 合适者,将电话主动通知面谈
并需实际操作电脑20分钟(中打、英打和校对实际操作)
◎面试时间: 请给定日期、时间
→ 收到简历2个工作日内约时间
◎受训时间:
→无
本职缺开放应徵至:
→ 徵到为止(会随时在PO文改注)
强烈建议雇主徵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徵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徵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
※ 编辑: pocha20 来自: 61.219.187.235 (03/06 10:18)
※ 编辑: pocha20 来自: 61.219.187.235 (03/06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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