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fisher (晴。)
看板part-timeBM
标题[申诉] 申请消除劣文(劳基30+24 劳基39)
时间Fri Mar 2 10:48:22 2012
事由:
劳基30+24
已在文中注明"无加班"了
不懂为何还因"未注明加班费"而被劣退
劳基39
最近的一个国定假日为228
已在文中注明不上班
本公司国定假日通常都是不上班
若有特殊需求要上班
在薪资方面也绝对不会违法
若只是因为未注明未来的国定假日上班与否就被劣退
似乎有点不合理
因为事实上我并没有违反国定假日要上班但薪资没有加倍的规定...
麻烦版主了...
证据:
作者 bluefisher (晴。) 看板 part-time
标题 [北部] 市调公司诚徵夜间电访员
时间 Thu Mar 1 18:25:5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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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101年起,薪资为每小时或经换算需满103元以上,违者以薪资不合法劣退处分。
2/28(二)为国定假日薪资双倍 当日薪资须×二倍。
◎工作时间: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平日:周一至周五 晚间6:00至9:30(全班)
分为上半班-晚间6:00至7:50,下半班-7:50至9:30
[m ※2/27-28不上班
供餐:无
计薪:无
◎薪资: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劳基法第24条
超过八小时後(时薪×1.33)超过十小时後(时薪×1.66)无注给付加班费金额都会劣退
3/1强制取缔
全班 (时间18:00~21:30) 薪资366
半班 (上班半时间18:00~19:50)
(下班半时间19:50~21:30) 薪资为183
每完成件数另加奖金
(无加班)
[m ※2/27-28不上班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请注明薪资发放日,违者劣退)
→隔月十一日
◎工作地点:请尽量填写确切位置
→台北市信义区基隆路二段87号7楼
◎工作内容:请详细填写
→以电话进行问卷访问,
须有耐心、细心!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统一编号:24382387
公司负责人:林环
公司名称:台湾趋势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信义区基隆路二段87号7楼
公司电话:02-27371068(代表号)
◎联络方式:提供电话若有限制连络时间请另外注明
负责人姓氏+电话为必填资讯,违者劣退
→请先投履历至
[email protected],勿站内信,勿直接电洽。
02-27371068# 72 陈先生(联络时间为上午10:00至下午6:00)
◎是否逐一回信给所有报名者:必填,违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数:一切请依照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不限
补充事宜
◎其他:
→应徵前请先衡量自身交通状况,约好面试时间请勿无故不到!
◎通知:
→合格者才通知面试。
◎面试时间: 请给定日期、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5点30分。
◎受训时间: 受训期间仍要支薪且时薪不得低於 103 元。
→面试後,合格者直接试访半班。
本职缺开放应徵至:
→徵满为止
强烈建议雇主徵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徵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徵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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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ECer:加班费 国定假薪资 218.163.206.10 03/01 18:49
※ 删除原因: <bluefisher>劳基30+24 劳基39
※ Deleted by: FECer (218.163.206.10) 03/01/2012 20:14:38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劳基30+24 劳基39)[北部] 市调公司诚徵夜间电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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