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别来无恙)
标题[公告] 搬家文不开放法源依据
时间Tue Jul 12 00:27:35 2011
转发小组长公告,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函。
依公路总局规定,徵求无营利事业个人搬家依法不予开放。
搬家相关徵求请至搬家版 MOVEHOUSE 徵求合法业者服务。
板工 敬启
作者: GeminiMan (GM 名侦探抠男) 看板: MoveHouse
标题: [公告] 搬家公司需明列完整营利事业名称及统一编号
时间: Sat Jul 9 14:24:16 2011
搬家公司皆需於文内明列该公司之
完整营利事业名称及
营利事业统一编号。
非申请核准立案之运输业者不得於本板刊登「搬家服务」。
7 月 10 日 零时 开始实施,违者迳行删文,不另去信通知。
先前之违规文章,亦一并备份後删除。
主旨:转知「PTT实业坊 刊登『搬家服务』广告」乙案,详如说明,请 查照。
说明:
一、依据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北监运字第1001008178号号函办理。
二、查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 (注1) 第2条汽车运输业依下列规定分类营运:若以
载货汽车运送货物为营业者,系属第七款汽车货运业之范畴,其属
专办搬家
业务者於汽车运业审核细则 (注2) 第四条第三款及第四款明列其应具备之
最低资本额及营业车辆数,爰此搬家业务亦受汽车运输业之规范。
三、另查公路法 (注3) 第77条第2项规定:
未依本法申请核准,而经营公路经营
业、汽车及电车运输业者,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缓,查
PTT实业坊 提供
非运输业者刊登「搬家服务」 (路径:分组讨论区 →
生活娱乐 → 日常资讯 → 搬家版 → 搬家服务资讯) 与上开规定不符。
注1.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03
注2.汽车运输业审核细则
http://chiayou.myweb.hinet.net/z/www/a3.htm
注3.公路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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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1.51.71
※ 编辑: GeminiMan 来自: 210.241.51.71 (07/0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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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2.92.54
※ 编辑: kuo1102 来自: 111.252.92.54 (07/12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