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别来无恙)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问题] 有关310篇公告问题
时间Fri Jul 8 05:19:49 2011
1. 内政部儿童局解释十八禁范围. 为儿少法之中央主管机关.
对十八禁问题做回覆. 并无不妥.
2. 请提出证据检举.自当严办.
( 请勿使用 : 我说你通X就通X大人快铡他 )
3. 根据 贵使用者所引述之内容. 小弟不明有何违反法律. 站规. 群组.
(4.) 小组规范之处. 还望解惑.
至於公文最後一段. 小弟亦不明有任何禁止与违法相关处.
: (9) 制定板规权:
: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 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5. 禁止之部份. 乃在於 "个人徵求"
营利事业对於人员的需求从来没禁止过.
( 但已公告过严禁个人假借营利事业招募人力人才. )
排队部份. 个人限量之类. 一次招募一堆人排队?? 是真心购买还是限量品炒作??
很多炒家亦为个人事业.
如代上课和代修课相同. 假排队之名行购限量品炒作之实.
6. 小弟现在只有一人. 又要管板又要陪着跳针. 实在分身无暇.
还望 贵使用者见谅.
7. 从未刻意抵制或限制. 己说第三次.
8. 第二次. 请提出证据. 小弟自当严格依规办理.
9. 误会误会. 绝对无针对任何人.
小弟虽然修过应用文一年课. 也写过几年公文.
亦深觉应用文太过艰深. 不够如当年胡适先生之白话文浅显易懂.
若有机会将向巿长信箱去信建议. 请公务单位将公文写得更浅显易懂些.
绝无任何针对性与特别性. 尚望 贵使用者体察见谅.
申诉是贵使用者之权利. 小弟并无任何阻止使用者申张自我权利之权责.
相关处理皆依相关法律. 教育部规范. 站规处理.
尚祈 贵使用者体谅小弟仅有一人. 人力单薄. 忙於管板无时间陪同跳针.
铭感五内. 结草衔环. 十分感激.
板工 敬启
P.S. 酒促. 作业代写 等. 在公文中亦归为不违法之工作.
但本板绝不考虑开放.
作业与排队之思考方向相同. 所以相关争议因管板忙碌. 不再回覆.
※ 引述《trf22015523 (在世界中心呼喊爱)》之铭言:
: 1. 台北巿议会并非台大 PTT 之主管机关. 亦非劳工业务之主管机关.
: 既然台北市议会不属於劳工业务之主管机关,那板主你之前贴那个儿童局的公文
: 那个也不算劳工业务机关阿,是在自打嘴巴?
: 2. 本站之站规、板规只要不违反中华民国相关法律,本站与本板之
: 管理人有权对其内部管理问题自行决定.
: 所以你在part-timeBM板擅自删别人文章修掉别人推文就没事了吗?
: 3. 公文中已明白说明 "板主有相当程度之裁量权".
: 来,公文最後一段,看清楚罗!
: 11. Part-Time 版因使用公共资源,凡徵才文章符合短期打工,无违反善
: 良风俗或违反教育意旨,该版应以服务大众以便利性为原则,允许张
: 贴。并可积极与相关各版合作,毋需刻意抵制,或限缩相关资讯。
: 4. 不予开放项目. 只要不违反中华民国之任何法律与相关法令.
: 依公文中所述之管理裁量权处理.
: 讲白话一点就是决定权在你手上吧?合法的可以开放吗? 拿站规出来给你看好了
: (9) 制定板规权:
: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 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 5. 排队/代买之工作. 属代买板 HelpBuy 之业务.
: 搬家之工作. 属搬家板 MoveHouse 之业务.
: ( 个人徵求搬运工作. 已於板规七明白禁止. 个人搬家徵求. 请至搬家板 )
: 分板分工之原则. 有问题请洽站长.
: 如果代买板可徵求粉刷. 搬家板可以徵求发型. 请再来跟小弟争.
: 若这样说明还不行. 或者本板有任何违反法律. 烦向司法单位或主管机关检举.
: 排队文和搬家文至此结案.
: 我想问一下板主会不会区分排队跟代买的差别?
: 排队只要我有排队一样能拿到薪资 不一定要买
: 代买板一定要买到才算数 这两者差很多
: 请问这到底哪里违反善良风俗?
: 譬如说:我想买个有限量的食物,但是我没办法抽空去买
: 我在网路上请人帮忙排队买一下,我自己想吃而已,就算没买到也没关系
: 这样能叫做违反善良风俗吗? 还请板主解惑。
: 另外就是搬家工作,如果说是那种合法的搬家公司,在网路上请工读生帮忙搬家
: 薪水也给的合哩,这样也不能PO吗?请板主解惑,谢谢。
: 6. 单公司单篇问题. 会等新板主上任後讨论检讨和必要修正.
: 所以还是需要等公文下来吗?
: 7. 再次强调. 不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之工作徵求. 基於各板分工原则.
: Part-Time 未必必须合法开放.
: 有问题. 请洽站长.
: 公文已明白写出. 管理人员如板主有必要之裁量权.
: 再贴一次公文跟站规好了
: 11. Part-Time 版因使用公共资源,凡徵才文章符合短打工,无违反善
: 良风俗或违反教育意旨,该版应以服务大众以便利性为原则,允许张
: 贴。并可积极与相关各版合作,毋需刻意抵制,或限缩相关资讯。
: (9) 制定板规权:
: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 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 8. 前某板主连违反就业服务法都敢不鸟的. 小弟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 若有自当受违法之处分.
: 所以你删别人文章跟修别人推文就当作没事一样吗?
: 要作违反管理原则之修正. 烦请向教育部请示公文.
: 所以等教育部公文需要多久时间?
: 公文中有任何不开放违法. 小弟自当照办并同时请辞.
: 那你修别人推文跟删别人文章可以下台了
: 另. 少数读不懂公文里在写什麽的网友. 麻烦去买一本应用文和一本
: 国语字典.
: 依照你在上一篇公告请注意用字里 我贴公告内文比较快
: 严禁 "针对性" "特别性" 针对任何个人使用者或管理者之指责酸辱.
: 既然板主觉得这些话会不舒服,那我们是不是也觉得你说这句话不舒服呢?
: 我们是不是可以去申诉啊?请板主解惑,谢谢。
: 以上.
: 板工 kuo1102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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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2.108.100
※ 编辑: kuo1102 来自: 111.252.108.100 (07/08 06:37)
※ 编辑: kuo1102 来自: 111.252.108.100 (07/08 07:16)
※ r1986119:转录至看板 L_LifeJob 07/08 08:03
※ r1986119:转录至看板 L_LifeJob 07/08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