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cco (小王子。)
看板part-timeBM
标题[问题] 关於「关於巿议会与公文」该篇公告。
时间Fri Jul 8 00:57:20 2011
> 1. 台北巿议会并非台大 PTT 之主管机关. 亦非劳工业务之主管机关.
可是台北市议会黄议员助理陈先生文章有提到:
应贵版郭板主要求
特将0701会议记录暨结论以公文形式
正式发函至台北市政府劳工局与两位版主
并将正本扫描後
於贵版存查
看到了吗?他说有正式发函至台北市政府劳工局耶......
若劳工局无特别提出指导或建议,
则代表本公文之内容为劳工局所允许认可,
你这样做............
嗯嗯嗯嗯,所以公文不算数,我懂了。
> 2. 本站之站规、板规只要不违反中华民国相关法律,本站与本板之
> 管理人有权对其内部管理问题自行决定.
嗯嗯嗯嗯,所以管理人可以独裁。
> 3. 公文中已明白说明 "板主有相当程度之裁量权".
嗯嗯嗯嗯,刚刚有人说公文不算数。
> 4. 不予开放项目. 只要不违反中华民国之任何法律与相关法令.
> 依公文中所述之管理裁量权处理.
嗯嗯嗯嗯,不是说了公文不算数?
> 5. 排队/代买之工作. 属代买板 HelpBuy 之业务.
> 搬家之工作. 属搬家板 MoveHouse 之业务.
嗯嗯嗯嗯,所以之前说没劳健保有违法之虞,被打脸之後反而跳针说属於他板业务。
> ( 个人徵求搬运工作. 已於板规七明白禁止. 个人搬家徵求. 请至搬家板 )
嗯嗯嗯嗯,你都可以依自己需要增订板规了,却不依板友需要删减板规。
> 分板分工之原则. 有问题请洽站长.
> 如果代买板可徵求粉刷. 搬家板可以徵求发型. 请再来跟小弟争.
> 若这样说明还不行. 或者本板有任何违反法律. 烦向司法单位或主管机关检举.
> 排队文和搬家文至此结案.
我只知道汪踢可以揪团,欧兔也可以揪团,
我也知道ipod板上可以讨论iphone的问题,
我甚至也知道womentalk的问题可以拿到mentalk问。
而且你提出的例子真的很烂,真正的关系图长这样好吗?
打工
/\
/ \
排队 搬家
而你的关系图却是莫名其妙的
排队-------粉刷???
搬家-------发型???
混淆视听也请来个似是而非的例子好吗?而不是乱来贻笑大方。
再者,既然你这麽注重分板分工原则,
那麽依据站规如下:
第四章 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於板主之建议,於该看板提出。对於小组长之建议,於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因此以後板友对於板主在part-time板的板务建议,
都应该在part-time本板提出,而不是在part-timeBM提出。
毕竟你在BM板兴风作浪当皇帝(这只是个形容词,不是针对你),
也不会影响到我的权益,因此我对於你在BM板的行为无意见,
自然也不需在这提出任何板务建议。
> 6. 单公司单篇问题. 会等新板主上任後讨论检讨和必要修正.
就我看来你在新板主上任之前已经独裁决定了许多事情,
这种小事应该不用等吧?
> 7. 再次强调. 不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之工作徵求. 基於各板分工原则.
> Part-Time 未必必须合法开放.
> 有问题. 请洽站长.
> 公文已明白写出. 管理人员如板主有必要之裁量权.
嗯嗯嗯嗯,所以前面表示公文是屁,现在又一直拿公文出来讲,
你也只会断章取义对你有利的部份,接下来扩大解释你的权限,
果然伟哉板主,给你一个赞。b>_^d
板主都说各板分工原则了,大家以後对於PT板的板务只好移驾回PT板讨论了。
> 8. 前某板主连违反就业服务法都敢不鸟的. 小弟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 若有自当受违法之处分.
嗯嗯嗯嗯,所以你什麽时候要下台呢?
> 要作违反管理原则之修正. 烦请向教育部请示公文.
嗯嗯嗯嗯,不是有人公文都下来了还不鸟公文的?
> 公文中有任何不开放违法. 小弟自当照办并同时请辞.
嗯嗯嗯嗯,掰掰不送。
> 另. 少数读不懂公文里在写什麽的网友. 麻烦去买一本应用文和一本
> 国语字典.
另. 少数因为感冒发烧烧到大脑的网友. 麻烦去医院看一下医生并且
按时吃药.
> 以上.
以上.
> 板工 kuo1102 敬启
主坦 xicco 敬启
顺便提醒你一件事,
板规二的「滥用」板务板的滥用解释如下:
2. 滥用
注音一式 ㄌㄢˋ ㄩㄥˋ
汉语拼音 l n y n 注音二式 l n y ng
相似词 乱花、乱用 相反词 节用、 用、撙节
胡乱的过度使用。如:「滥用公款」、「滥用职权」。
叫做胡乱的「过度」使用,ok?
称汝板皇就要板规二?到底是谁在滥用板务板啊?wwwwww
啊对了,这个解释出自你最仰赖的「教育部」国语词典,
这样可以请你依照你公告第八条所言,立刻请辞下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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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在灯光昏暗声音嘈杂的酒吧与一个女子交换了深沈的一瞥後那男人
与那女人当下便发现彼此竟早已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沈沦堕落在对方的灵魂
之中而最後的最後两人什麽都没有说就离去只留下漫天烟雾及当初的那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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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64.36
1F:推 r1986119:一下子说要等公文,一下子又说不一定要照公文 07/08 01:01
2F:→ r1986119:市议会的公文不一定要算,而儿童局的却要算- - 07/08 01:02
4F:→ r1986119:还有,板主在PT板说可以针对公文提出意见 07/08 01:03
5F:→ r1986119:但你不把公告置底,置底的公文,又锁文,那怎麽发表意见 07/08 01:03
※ 编辑: xicco 来自: 111.248.64.36 (07/08 01:08)
※ 编辑: xicco 来自: 111.248.64.36 (07/08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