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y72121 (飞翔)
看板part-timeBM
标题[问题] 这个板不是就是讨论板务的吗?
时间Tue Jul 5 11:30:47 2011
※ 引述《kuo1102 (别来无恙)》之铭言:
抱歉
非相关申诉人为免枝节不予回文
原文删除.
以上. 感谢
※ 引述《jy72121 (飞翔)》之铭言:
: ※ 引述《kuo1102 (别来无恙)》之铭言:
: : 您好.
: : 贵公司之备份找出. 的确是徵求 "部落格写手"
: : 依据板规二 网路贴文宣传徵求.
: : 明文规之禁容劣退. 并无枉法判决.
: 网路贴文宣传?这个部分是指到处到各网址发广告文吧?
: 该公司网站为部落格,在该部落格上更新,
: 为网管人员,也就是後台管理人员,
: 试问这是所谓的网路贴文宣传本意吗?
: 那是否版上,只要是网站相关更新工作的工读,都得要禁止?
: 还是板主您觉得合理推断,他不可能只在自己的网站上更新?
: : 作者 HEROCHEN (YES!) 看板 part-time
: : 标题 [北部]音钛科技诚徵部落写手
: : 时间 Fri Jul 1 14:14:23 2011
: : ───────────────────────────────────────
: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 :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 : ◎工作时间: 0930-1730
: : ◎薪资: 18000-20000
: :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C月五号劣退)
: : →
: : ◎工作地点:家中或淡水面议
: : →
: : ◎工作内容:部落格更新
我不知道我违反了哪一条板规被删文,我只是发表对这个规定的解读。
若板主觉得我在旁生枝节,我只好把相关的一系列文章转到小组长那里申诉了,
此文,我已备份,若您再删除,请找合理的理由,
而不是不允许别人在本板及BM板讨论案例。
另外,如果你想要再引用板规中,不能回覆申诉文之案例删文,
我想这篇标题另开,内容谈到我回文目的,不是来乱的,这样应该不违反板规了吧?
还是需要我整个文章重新撰述?发表一篇自己的疑问,请您回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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