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别来无恙)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问题] 发文权限一定要这麽严格吗?
时间Sat Jul 2 11:03:57 2011
※ 引述《Rjab (风定云散春已逝)》之铭言:
: 光小弟现在的四间厂商,通通说他们没办法贴文。
: 小弟想请问一下,假设该公司本来价格是120/hr
: 小弟顺手抽佣20/hr,以100/hr的价格替他们上PTT徵人。
: 就只是因为K版主您的丰功伟业,
: 不知道这样子会让您有什麽感想?
: 小弟不打算继续酸您,该会想的就是会想。
: 顺带一提,这样子抽佣的模式是5年前PTT刚爆炸性成长的时候,
: 希望您不要让整个PT版的环境倒退到以前那样子的情况。
: 该放手就要放手,不要没事乱搞戒严....
1. 代 PO 虽不违法不违反板规. 但发文内容一样受就服法. 劳基法.
所有法律与板规规范.
2. 抽佣部份. 虽然小弟个人是反对的.
同时告知劳工局有公告禁止个人仲介与不当抽佣.
这部份小弟亦会再向劳工局询问相关法规.
再强调一次. 本板为 "学术网路下的免费合法服务平台"
人家劳心劳力累得要死 120 就被抽了 20.
你轻轻松松动动口动动手接几个电话贴贴文就抽走了 20.
( 我绝不做这种事. 因为怕生儿子没XX )
小弟个人是十分不齿这种行为的.
3. 本人基於服务立场. 绝对没有任何目的与利益.
也没有任何抽佣与现金报酬. ( 相较於为了报酬抽佣而做 )
也有为了合法接受谩骂甚至任何结果的心理准备.
4. 不用担心. 小弟做的自会有大部份使用者公评.
是由选举产生. 小组长决定. 并非所谓本板为小弟个人
板面之问题.
以上. 谢谢您的询问与指教.
板工 敬启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2.103.248
※ 编辑: kuo1102 来自: 111.252.103.248 (07/02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