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s1688 (古月照今尘)
看板part-timeBM
标题[建议] 针对个人搬运之建议
时间Thu Jun 30 00:58:01 2011
以目前板上~个人搬运~来分析 主要有3种雇主
1 xx工程行 xx水电行 xx电器行.......以建筑机电类为最大宗
但是由於大部分雇主便宜行事 或是习惯改不过来 认为只是徵个~搬运工~
就把在坊间人力网站上的PO习惯 套用在pt板上 而更多的是 ~代PO者~
也无视版规任意PO文
建议: 此类雇主应强制写明其 行号名称 店名也可
2 徵求粗杂工之搬运 此类以仲介居多 仲介至各业主案场施工搬运
而此类雇主都会有所谓~收据~开给业主 上面一定有载明此雇主是用啥行号
名称承揽业主案件 无所谓个人名义
建议:同上 应该强制写明公司行号 不过版上不赞成~非法仲介~ 这要另外讨论
3 私人徵求 此类大都是家庭需求 个人需求 而最近讨论点在於 无劳保争议
依法要劳保 但是临时顾工在台湾很难有这项权益 如何拿捏才不至於损及
乡民之工作 但是又要避免日後有人向劳工局申诉PT版未尽把关之责
建议: 个人徵求 姓+电话 强制性写出 违者直接水桶 而不是劣退
因为个人徵求不留下详细雇主资讯 不仅仅是工安,劳资问题 甚至还有
个人安全问题
而劳保这部分 能采取的折衷办法就是 红字注明(依法遵循我国一切法律
劳基法....等等且不违反~~~社会善良风俗~~~~) 毕竟很多个人徵求 千奇百怪
讨债 跟踪 代报到.....等等
坦白说 当雇主PO文徵人时 就等同遵守版规以及法律规范 劳保也是一样
但实际上有没有加保 这点就让求职者自行向相关机关 查询 争取 申诉
求职者如果自身都忽略自己权益 放弃自己权益 版主时间再多也是於事无
补 所以我个人认为~~~~与其强禁个人徵求 不如在徵文中详列一条 求职者
应审慎维护自身劳工保险该有之权益~~~~ 并加上劳保局电话
以上 请各位指教
PS 有鉴於PT版不同於其他版之特性(很多雇主&代PO者&经办人员) 这些人可能只有
在有需求人力时才会上此版 什麽~~ 水桶 劣文 删文~~ 那些名词 对於这些人
甚至是新手乡民~ 根本是有看没有懂~ 也不了解後果会如何 而衍生出不必要纠纷
建议: 可以改为 禁止此帐号发文徵人
禁止此帐号一段期间内发文徵人
禁止此类文章 累犯者禁止发文
......
......
等等
毕竟乡民之专有术语 对於众多雇主来说 有一定程度无法理解 用稍微白话的方式提醒
警告 可能会有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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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沙震驼铃 扬袍笑青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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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5.26.151
1F:推 r1986119:认同,除了板规的规范以外,还可以加强对板众的一些宣导 06/30 01:01
※ 编辑: ts1688 来自: 59.105.26.151 (06/30 01:14)
2F:推 believe79125:认同~~~ 06/30 01:08
3F:→ lester928:这次推你的 06/30 01:43
4F:推 amon731212:认同你说的,尤其是私人徵求部份,m板大也同意开放部份 06/30 05:09
5F:→ amon731212:搬运工作,但k版主不同意..... 06/30 05:10
6F:推 rock790817:推这篇! 06/30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