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cuse107309 (阿笨)
看板part-timeBM
标题[问题] 向劳工委员会申诉後 该怎麽处理 ?
时间Thu Jun 9 13:23:06 2011
我在某家早餐店上班
面试时老板娘口头告知月薪16500排休2天
如果没有排休一天就是加550时间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两点
另外国定假日不能排休假日也不能排休
我已经做了至少有四个月了
二月份我的薪资 得到15950
2/5 2/6 2/7 2/8 老板娘公休(2/11号我有事休)
老板娘算法如下
23天(总共上班天数)+4天(他的店休)=27天
16500÷28天(2月份的天数)=589
$589x27天=15911 ($15950)
三月份我的薪资 得到17050
3/14号老板娘公休一天(我并没有排休)
16500+550=17050
(他把他的公休列入我的排休)
四月份我的薪资 我得到15700
4/8 4/30老板娘公休(4/13我休半天4/5我有事休)
老板娘算法如下
16500÷30=550
26.5(总共上班天数)x550=14575
2(老板娘公休)x550=1100
14575+1100=15675 ($15700)
我跑去劳委员会申诉 申诉资方苛扣薪水及违反最低薪资
劳委员会回覆我以交由彰化县政府查明依法处理
後来政府那边似乎有过去老板娘那调查之类的
当天政府那边走了以後老板娘就打电话找我谈
我有去 有和他谈 但是他不觉得他的算法有错
老板娘用四月份和我举例大致内容如下
我和他说我的薪资不应该用16500÷天数在乘上我工作天数这样会变成日薪
而且四月份我休一天半 我没有超过两天 基本薪就该拿到16500
我就告诉他说这样子的算法你等於把你的公休也算进我的排休
他否认公休也算进我排休 他说公休有算钱给我
而且他觉得他这样算怎麽会是日薪
他说 [你这样这个月总共休息了3.5天当然要扣一点薪水阿]
[总不能如果你休息四五天我都要算钱给你吧?]
我说 『如果四五天是我有事请假 那理所当然扣钱』
『但是四月份我只有排休一天半基本薪就是该有16500』
我告诉她我和我家人讨论後再说 (和她继续讲下去没结果)
要走的时候她还说 [ 做人要凭良心 真的 ]
[ 我觉得你这样太夸张了 (申诉这件事) 真的要凭良心啦 ]
反正我觉得无法沟通 讲下去一直在同样的事情上打转
而且觉得他的说法也很矛盾说公休有算钱给我
那这样三月份的薪资就不合理了
因为我都没休息应该是+1100才对
後来我选择不接老板娘的电话 想说申诉了县政府会处理
可是过没多久 老板娘寄了一张存证信函给我
内容如下
本店自接获彰化县政府劳工局通知日(100年5月27日)起,
对台端意见重视甚钜,旋积极电话联系台端盼当面协调前揭
薪资疑虑情事,唯台端迄今尚避不见面,本店诚无法获悉台
端原意,至无法接续妥适处置。
希台端於函到5日内,与本店连系当面意思表示;倘台端继续
罔顾权益避不见面,本店将视台端同意,对於受雇期间薪资已
无疑异办理。
我想问各位 我有和他见过谈过一次这样算避不见面吗?
申诉以後不是政府那边会去处理吗?
为什麽我还要跟他私下联络沟通?? (还是存证信函只是吓唬我的?)
我只是觉得如果真的拿不回应得薪资那就算了
但是他这样压榨劳工真的很不应该
上班不能迟到而且还要提早到 下班不能准时下班
曾经以经到两点了结果两点半才下班因为有客人来吃
晚下班也没有比较多钱
而且在职期间我要走时要带新人 他给那个新人的薪水18000
这样是刻意针对我吗?
新人带了快一个月能力也没有多好 学快一个月什麽都没记住
而我当初进去学第二天就被老板娘说
[ 你真的很糟糕耶 完全就是新手 你真的很糟糕 真的 ]
而这次这个新人来了一两个星期她却说
[ 没关系啦刚开始还在混乱慢慢来 才一两个星期刚来的时候都这样的 ]
就连我在职期间车祸的时候 第三天就被叫回去上班 我还受伤中
原因是她找不到人帮忙 所以我必须回去上班
摆明就是对我有意见吗 ?
请懂法律的帮帮我吧 !!!
我是不是可以不理会她 让政府那边去处理 ???
第一次发文询问如果有不对的地方很抱歉 我会注意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3.6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