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rwc1987 (只要有爱,就有希望)
看板part-timeBM
标题[申诉] 不服part-time版主weedyc判劣文之决议二
时间Tue Mar 15 23:12:23 2011
事由:
1.申诉人ID:jrwc1987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a)作出判决者:weedyc
(b)文章编号:已查无编号
3.被申诉之判决︰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板规四,第三篇)[北部] 土城卖场急徵十名两日工读生
在此引用Part-job所订立之版规四第三篇
第四条 每日发文上限
为保障每位使用者本板使用之权利,
同一ID(
同一公司、同一IP 均视为同一
ID)
每天限贴一篇徵才文,超过一个职缺请
浓缩成一篇,以免洗板。
注:如有需求需要另发心情文,仅开放额外一篇文章。
罚 超额一篇视为非故意,仅予以删文处理,
则 徵才文
或 心情文发三篇以上视为闹板劣退。
(若此项留白,请以转录方式将该判决原文转录至本版。)
4.不服理由︰
我在PT板当日仅发文两篇 其中第一篇无删文理由 写信给版主置之不理 後再发一篇
结果下午又被判劣文删除
明明版规是说 超额一篇视为非故意 却被版主误判给予严重的惩罚让本人十分不服
导致本人无法在他板发文章 造成十分的不便 写信给版主又不给回应
其实我是进版第二天 不太清楚板上有限同一公司一天只能发一篇文的限制
我承认我应该先看清楚版规再发文 不过版主的惩罚实有过度之情况
还请重判
证据:
(请将证据资料附於此申诉文中,切勿仅留指引至该证据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关法
律条例,亦请复制贴上至此,并保留法条出处。)
作者 jrwc1987 (只要有爱,就有希望) 看板 part-time
标题 [北部] 土城卖场急徵十名两日工读生
时间 Mon Mar 14 15:38:4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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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现行法律,并确知文责自负。
↑此行若删除,文章就会被删除。
◎工作时间: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3/17(四) 3/19(六) 共两日 10点到19点 中午午休一小时不支薪
◎薪资: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时薪100元
◎薪资发放日:不可面议(请注明薪资发放日,违者劣退)
→7号
◎工作地点:请尽量填写确切位置
→土城青云路152号卖场
◎工作内容:请详细填写
→卖场消费者流量及行为观察作纪录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详见此网页,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新加坡立可人事顾问代徵临时工读生
◎联络方式:提供电话若有限制连络时间请另外注明
负责人姓氏+电话为必填资讯,违者劣退
→高先生-8780-6822
◎是否逐一回信给所有报名者:必填,违者劣退
→ 会回信
◎需求人数:一切请依照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10名
补充事宜
◎其他:
→急徵 最好呼朋招友一起来做
◎通知:
→站内信/或来履历
[email protected]
◎面试时间: 请给定日期、时间
→电话约面试时间
◎受训时间: 受训期间仍要支薪且时薪不得低於 98 元。
→不需受训
本职缺开放应徵至:
→3/18本周五
强烈建议雇主徵到人会在这篇标题注明(大写T修改标题)
(资方徵到人请改标题或是通知应徵者 多多体谅劳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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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8.182.114
※ 编辑: jrwc1987 来自: 220.128.182.114 (03/14 15:53)
※ Deleted by: weedyc (118.232.144.112) 03/15/2011 13:21:11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板规四,第三篇)[北部] 土城卖场急徵十名两日工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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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商立可人事顾问
-Alan Kao 高先生
110台北市信义区松仁路97号11楼(群益金融大楼)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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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4.104.203
※ jrwc1987:转录至看板 L_LifeJob 03/16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