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苍穹)
看板part-timeBM
标题Re: [申诉] PT版主不当劣文
时间Fri Oct 22 23:47:38 2010
被删除之文章之一为板主 weedyc 判决,系由我审查。
在此先引用申诉者之申诉原由,并一一检视:
第一 板规七的部份,本人明明有写徵求团体机关和名称及负责人姓氏+电话,却被劣文。
***(内为申诉者文章节录文)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是否为个人徵求由板主主观判定
→民进党提名台北市议员候选人办公室
***
第七条 非个人徵求
非个人徵求一律强制列出
营利事业名称或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负责人姓
氏+电话,以示负责。
民进党提名台北市议员候选人办公室,请问是全名嘛?
是谁的竞选办公室?完全不清不楚,因此不符合「公司/机关/团体/单位名」之要求。
判决:板规七的部分败诉,维持 weedyc 判决。
第二 就服五本人所PO文章一篇是没有只限定只能单一性别,另一篇是单一性别比较适合
从事工作,却都被以违反就服五劣文,实在让人难以信服。
***
补充资料
女生佳,但男生若耐操者也可
***
置底文「9/28 weedyc □ [公告] part-time 板发文注意事项」:
◎需求人数:一切请依照就业服务法、性别工作平等法。
常见违规说明
1. 限男、限女、男佳、女佳、N男N女、希望/最好/如果男/女…通通违法。
*审核重点:除非工作质性需求,请勿只提单一性别。
依照劳工局来函要求,「女生佳」这一辞汇视为违反就业服务法第五条。
为违法工作,理应依照本板板规1-4判处劣文。
判决:就服五的部分败诉,维持 weedyc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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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7.1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