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nny3579 (阿斯)
看板part-time
标题[讨论] 我这种情况能申诉吗
时间Fri May 5 17:34:44 2017
我是在台中一中街打工的工读生
从三月开始 月工时大约32小时
刚刚老板发简讯叫我去领4月薪水
然後说我以後不用去上班了(非自愿性离职)
没有帮我保劳健保
而且四月的3.4号国定假日
也没有付给我双倍薪水
有打电话给老板
不过 他说:阿时薪133我也多给你三百块了,我们这边的都是这样给,不要问题那麽多
请问这样我能检举吗
有甚麽申诉的办法?
我有拍下这个月的打卡单还有领薪的单子
http://imgur.com/a/hfGgV
http://imgur.com/a/OLRce
http://imgur.com/a/5E8QL
总时数应该要把4/3跟4/4加上去 应该是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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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4321: 请打1999 答案就会出来了 05/05 17:38
2F:→ jung914: 不要问这麽多XDDD 台中打1999也会通喔? 05/05 17:41
3F:推 nonme79: 台中市劳工局, 自己的权利自己要争取! 别被老板唬了 05/05 17:46
4F:推 honest5566: 这违规事项可多了 05/05 17:49
5F:→ honest5566: I meant 违法 05/05 17:50
6F:推 g8429310: 可以 你有证据不错 去劳工局喝咖啡吧 05/05 17:53
7F:→ PSSC: 你都有留证据了 直接上劳工局 找人问 这样最快 05/05 17:59
8F:→ PSSC: 且 问一问 也可以当下马上决定要不要申诉 05/05 17:59
9F:推 angel07: 这种情况应该要「检举」 05/05 18:03
10F:推 Qusty: 申诉吧!罚死这些惯老板 05/05 18:16
11F:推 jung914: 推检举 可以帮助其他的同事一起申诉 抵制欺骗劳工 05/05 18:18
12F:推 lihxiao: 推检举! 原po打工应该不是摊贩吧? 摊贩好像不适用劳基法 05/05 18:46
13F:→ lihxiao: 哎 05/05 18:46
14F:→ benny3579: 是摊贩耶,为什麽摊贩就不适用劳基法 05/05 18:47
15F:推 lihxiao: 原本两年前有要适用 但因爲各种人情压力 (夜市自治会的 05/05 18:56
16F:→ lihxiao: 反弹)所以又不适用了 05/05 18:56
17F:推 TheJabs: 问问看就知道适不适用,记得再上来分享 05/05 19:09
18F:推 jung914: 有兴趣知道+1 05/05 20:06
19F:推 DanielHAO: 写市长信箱检举 就会转去劳工局惹 05/06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