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065311 (萧云)
看板part-time
标题[公告] 板务行政报告
时间Wed Feb 1 17:13:28 2017
记录周期:2016/11/01~2017/01/31
报告日期:2017/02/05(因该日要开刀提前於2017/02/01报告)
报告内容:
前言
板务报告是我担任板主的惯例,原则上从到任次月起,每三个月记录一次,并在次月
五日报告。
当初会开始写报告,是因为很多事情在台面下进行,如果每次都要搬上台面解释一番
,那这个看板的用途就会变成板主报告专区,所以希望透过一段时间一次的报告,既
能让使用者知道板主私底下在做什麽,又不会过度占用板面。
一、板务建议与意见
依据板规第13条第一项,讨论板务相关问题应至 part-timeBM 板。
又依第10条,违规除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删除文章警告一次。
故,在看板上发表对看板的建议、意见是会被删除的。
但,文章违规是一回事,内容又是另一回事了。
使用者的建议、意见,不会因为文章被删除就消失掉,但是否采纳又是另一回事。
看板的状况、板主的状况、是否违反更上层规定等等,这些都是必须考量的范围。
一个建议、意见纵使当下被驳回,日後也可能因为情况有变而采纳。
提建议、意见很简单,但要实践,不容易。
二、板主义务
板主只有对看板有管理义务,看板外的事务,板主没有义务也无权限去管,当然也没
有所谓的责任。
不是有在做就是板主义务,就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
有监於这样的情况有被滥用的趋势,我停止了部分非义务的行为。
被停止的包括代为向劳工主管机关检举雇主违法、协助劳雇双方发文者协调等。
违法单位的检举,目前待处理的三件,处理中的零件,已送主管机关的高达三十七件
,主管机关已回函的七件,最後一个案子在 2016/11/03 列入待处理。
三、板主防御网
我忘记是从什麽时候开始的(之前有清过信箱),就用最近一次公告的时间点来算。
缘起 2016/10/26
#1O47-xhO (part-time) 第三点
任何透过板主告使用者的行为都会被挡下来,原因有二:
1.板主无权将已删除或修改之原始内容交予其他使用者,使用者亦无权向板主索要。
只有司法机关认有必要者,才有权索要。此外也并非向板主,而是向PTT站方提出。
2.板主无权也无法取得使用者於注册PTT时所填写之资料。
这不是板主义务,但我还是选择继续,因为诉讼不论结果如何,中间的过程是很麻烦
的,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知道。
但,IP位址仍为一公开资讯,若上述单位选择透过IP而非站方或板主,不论为站方或
板主,皆无法干涉也无法协助。
四、违规改判
原则上,下列状况会改判:
1.明显为板主误判。
2.经沟通後同意使用者说明。
3.违规处分原因已消灭。
前者是板主发觉或使用者说明就会改判,後者需要使用者的说明。
板主并不是神,文章违规的背後是否有什麽特殊缘由,你不说,没人会知道。
就拿最近三次公告改判来说好了,这三次都是查无登记的处分。(不计1/29那次)
当使用者提供佐证证实事业单位确实有登记後,就不构成查无登记的要件。
不过本板在 2016/12/06 修订规定後,在发文後才登记的还是构成查无登记的要见件
,故不会同意说明并改判。
五、事业登记资料填写错误与查无登记差别
其实只有一线之差。
当使用者在事业登记资料栏位填的资料能查到登记资讯但部分不符,就属於填错。
查不到或交叉比对不符,就会构成查无登记。
举个例子,使用者填的统编在政府公示资料有查到,但名称跟地址却跟公示资料不符
,再分别用名称跟地址去查,没有查到相符项目,就会构成查无登记。
若同上,但用名称跟地址去查,跟文章内填的资料相同,就会构成统编填写错误。
统编填错会有两个结果,第一是查无资料,第二是其他公司的资料。
六、违规处理速率
不论是站规、群组、小组还是本板,都没有规定板主要在多久时间内主动处理违规。
板上的也只有规定板主要在检举後三日内处理,换句话说没有检举就没所谓的期限。
然而,本板对违规行为有订定追诉期,随罚则不同而有不同期限,但基本的是十四日
,故我会尽量在十四日内处理完。
且,我会优先去看被检举的文章,故使用者若认为有必要,就检举吧。
七、手机或平板使用者,以下称行动装置
本板对行动装置使用者没有所谓的免责条款,我连你是不是用行动装置在登入PTT都
不知道。
IP不能代表什麽,使用行动上网IP不一定是使用行动装置,同样的,使用宽频或第四
台IP不一定不是使用行动装置。
签名档也是一样,有 Sent from my Android 不一定是使用行动装置,没有也不一定
不是使用行动装置。
看到这边,有人要猜我登PTT的时间里行动装置占了多少吗?无奖徵答唷。
八、回信
来信大概有四种
1.询问板务问题
2.违规处分询问或申诉
3.非板务问题(例如PTT操作问题)
4.其他
原则上,我登入PTT後第一件事情是进看板,有闪新信我会把它按掉(小写v)。
当处理看板告一个段落才会去读信,回信顺序是2134。
其中第二点,不管来信是为了询问、说明还是要申诉,因为会进资源回收桶看文章,
如果有明显误判的部分就会直接改判,连申诉都免。
第三点不是我的业务,请按 hh 找小天使或去 PttNewhand、ASK、AskBoard。
当然,我有空还是会回。
第四点就看情况吧。
九、冤狱补偿
冤狱补偿是针对板主水桶处分失当(也就是误判)所做出的补偿,此为隐藏条款。
补偿依系统记录已执行日数折算,税後1000p/日。
一个使用者被水桶十日,因为误判而解除时系统若显示剩下十日,就没有补偿。
十、贿赂
死刑,虽然还没遇过。
除了板主误判外,任何违规行为若用贿赂的方式争取,就甭想改判了。
我只知道能拿P币贿赂,所以只说明P币的部分,日後真的遇到再说。
给我多少P币我就还多少回去,举个例子,556P税後才是500P,但是还的时候我只还
500P,故实际只会收到450P。
最後在这边祝大家金鸡报喜、鸡祥如意、鸡年行大运,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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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a065311 (59.127.60.36), 02/01/2017 18:17:38
1F:推 kristinaelin: 祝版主新年快乐! 02/01 19:49
2F:嘘 psl7634: 为什麽问法律问题会被你归纳成板物意见要到BM版才能发 02/01 20:03
3F:→ psl7634: 然後发了还刻意不回? 02/01 20:03
4F:推 f9torres: 我觉得前几天有关哪几天要给双倍工资的事情,如果版主 02/01 20:43
5F:→ f9torres: 真有误会,应该在板上说明清楚,但似乎没看到 02/01 20:44
6F:推 psl7634: 楼上 版主认定那是版务问题 就删文罗 不想回答你这样 02/01 20:54
7F:→ psl7634: 从靴猫事件就不肯认错的人 指望什麽呢 02/01 20:55
8F:嘘 nsr150xx: (已被Blaz刺封)罢免失败 没有制裁手段 噫痣病奸王got! 02/02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