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cent7 (Vincent)
看板part-time
标题[问题] 工读责任及权益问题
时间Wed Nov 9 23:54:37 2016
我个人做过的工作大多有人力公司负责,最近遇到了一些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及求助。
发生人称为A
A本月开始在知名产业的经销商上班(以下负责人代称甲方)
时薪126
规定每月拍班时数须满120小时
进去公司是有签相关合约的,但无绑月数。
请假为小时单位
问题1:面试时甲方有简略说明迟到等等因素会
扣钱,正式上班时也有交代此事,碍於被限制「工读生」不能使用手机,固未能录音存证
。
甲方表示迟到不能请假,一分钟扣五元。
(A上班的时段不会遇上无人站柜的时间)
资方不能因为任何因素扣员工薪水,我认为如果真的不小心迟到了应该请一个小时缓冲才
是合理方法吧!
问题2:甲方在的班才有明确的休息时间
A的同事表示只有上班9小时才有一小时的休息时间,但A依课表被排班的时间通常只有5或
6小时。依规定工时达两小时就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我明白这块不是每个公司都会守法
,但让下课赶去上4点班的人不能吃饭太不人道了吧。
问题3:班表临时修改及超时的举证
三天前才临时被更改上班时数,这样是合理的吗?并且时数被调整到9个小时。
但公司打卡方式是使用电脑,自己无法拍下画面纪录(旁边有同事不好录影存证)。若隔
月领薪时八小时後的时数为领到应得金额,而甲方不愿认同那该如何检举?
(假设也无薪资单)
问题4:下班强制留下
这点甲方面试、合约均未提及过
甲方表示关店时间到,所有当班员工「必须」一起离开。
A询问甲方,只表示这是公司规定。
完全无法理解A只是工读,没有上保全锁等各种关店的职责在身。这个工作没有所谓忙不
完需要加班的事情,为什麽时间到不能走人?
若公司真有此项书面规定,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这样是否合理呢?
目前尚未知悉这是单店问题还是公司营运方式。我之前做过编辑、招募等工作,即使主管
要我时间到就走,但责任问题我还是完成才会离开。(当然也没加班费)
但我完全无法理解今天要求下班时间过後开会、训诫各种杂事延宕到下班时间。
今天只是个「工读」资方真的有权益这样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3.174.18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art-time/M.1478706880.A.BEE.html
1F:→ amudi: 一分钟扣五元违法扣的比例原则 11/09 23:55
2F:→ scarbywind: 那个法有说可以限制不能用手机?不能拍照存证? 11/10 00:23
3F:→ scarbywind: 很明显就是凹的习以为常,但乖乖被哄没留证据就吞了吧11/10 00:31
甲方表示正职可以使用,工读不可以。楼管也不太管。没办法拍照也是怕惩戒。
※ 编辑: vincent7 (42.73.174.189), 11/10/2016 01:04:20
4F:→ scarbywind: 他表示不代表它就有权利..11/10 01:13
5F:→ scarbywind: 正职可以就代表他没合理的理由限制(ex:保密11/10 01:14
6F:→ scarbywind: 如果你说那是不是被合法保障的权益,当然不是11/10 01:15
7F:→ scarbywind: 至於权利保障真的就只能留证自保,要偷拍还是直接撞各 11/10 01:18
8F:→ scarbywind: 凭本事11/10 01:18
9F:→ scarbywind: 如果乖乖照对方要求走最多就没证据乖乖吞了下一个会更11/10 01:19
10F:→ scarbywind: 好11/10 01:19
11F:→ scarbywind: 当然直接投诉看完表演後再闪也是可以啦 11/10 01:20
12F:→ edctw: 1.一分钟扣五元违反劳基法,按比例扣则不违法。(劳基法22工11/10 01:56
13F:→ edctw: 资应全额直接给付劳工。但法令另有规定或劳雇双方另有约 11/10 01:56
→ edctw: 定者,不在此限)
11/10 01:56
如果只是资方口头上提过,但签订的协约没有提到扣钱的事,这样还算约定吗?
14F:→ edctw: 报警处理(劳基法73)11/10 01:57
15F:→ edctw: 本行及上行PO错请删除11/10 01:58
16F:→ edctw: 2.依规定是四小时要休半小时。(劳基法35)11/10 01:58
17F:→ edctw: 3.出勤纪录劳方要求时资方不得拒绝(劳基法30)建议打电话1911/10 01:58
18F:→ edctw: 99请劳动单位突击作劳动检查,资方一样不得拒绝否则可以 11/10 01:58
19F:→ edctw: 报警处理(劳基法73) 11/10 01:58
20F:推 scarbywind: 出勤纪录都做好啦,这是纪录外用口头凹的 11/10 02:04
21F:→ scarbywind: 劳动部突击检查?看表演套招实际 11/10 02:04
22F:→ scarbywind: 没看到连合约都没记载吗11/10 02:05
23F:推 cvap01: 检举这公司 11/10 09:21
※ 编辑: vincent7 (42.73.174.189), 11/10/2016 09:28:15
24F:→ scarbywind: 口头约定也算约定,只是举证困难 11/10 13:37
25F:→ scarbywind: 他都不敢白纸黑字就是理亏想凹,当然被检查时也不会乖 11/10 13:38
26F:→ scarbywind: 乖说是的我凹他 11/10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