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看板part-time
标题[公告] 代旁听文列入板规二,迳行删文。
时间Wed Mar 16 00:47:48 2011
※ [本文转录自 part-timeBM 看板 #1DVvVxI9 ]
作者: weedyc (猴子) 看板: part-timeBM
标题: Re: [问题] 代上课不行 代旁听可以?
时间: Wed Mar 16 00:46:48 2011
※ 引述《kuo1102 (别来无恙)》之铭言:
: 代上课不行没问题
: 代旁听可以 ?
: 烦请说明. 谢谢
有关代上课之禁止,乃援引板规1-4,
其主要理由为上课/修习学分至一定程度可取得该阶段学历证书,
如果聘人代为上课,等於花钱买学分/学历,此乃违反学术伦理,
另外,代签到/签退也有伪造文书之嫌疑。
第一条 禁止发文之行业、范围
一、十八禁行业、十八禁场所
part-time 板为非十八禁看板,是故一切从严。
按:网咖以地区为准。
二、网路视讯聊天、发牌员、彩券行或赌博相关行业。
三、经由本板宣判为不受欢迎之用户以及停权之使用者、公司及雇主。
四、所有
违法工作、违反校规、
学术伦理、经板主主观判定可能造成身
及社会问题之工作。
罚 一、二→劣退+永久水桶
则 三、四→劣退+视情节严重追加水桶两周~永久水桶
本板先前并未处理过代旁听之议题,
我处理本文时是以「旁听并未与学分/学历有直接关系,仅为个人自由」,
故不以违反学术伦理援引板规1-4处分之。
但 kuo1102 的论述也不无道理,
虽然板主只能就文章内容审核,无法进一步审核现实状况,
也希望能提供板友一个开放发文徵人的环境,
但此例一开的确会有「以代旁听为名,行代上课之实」之疑虑,
然而板主群也不希望看到黑影就开枪,搞得草木皆兵,
因此针对此情况,板主群开会决议暂不水桶/劣退处分,
但往後
代旁听文将列入板规二迳行删文,请各位板友配合,
另外并将视未来状况,不排除修正罚则,增加水桶/劣退处分。
本文同步转录至 part-time 本板进行宣导。
weedyc @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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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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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板规四」为「板规1-4」
※ 编辑: weedyc 来自: 118.232.153.103 (03/16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