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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做17天领200元 工读生控奶茶店
时间Thu Sep 2 09:56:34 2010
心得分享:
千万别姑息95未加满的雇主,就是因为"惯老板",造成工读薪资这麽低的原因之一。
不过身为工读生,工作仍然是工作,也请负责认真,不要让雇主牵拖素质之类的藉口。
做17天领200元 工读生控奶茶店
更新日期:2010/09/02 04:11
资料来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02/78/2c92s.html
〔记者陈建志/中县报导〕台中县一名今年高职刚毕业的江姓少年,前往大里市涂城路一
家奶茶店打工,店长告知时薪只有七十五元,还要他签下「上班未满三个月离职,要扣十
五天薪水」的合约,江男求职心切签下,八月中旬要领薪水时,店长告知只能领两百多元
,江男向本报投诉,批奶茶店压榨工读生。
女店长否认扣工钱 也没要求制服费
记者找到该名女店长,坦承当时确实请江男签下该合约,但辩称是为了避免员工流动性太
高。她否认扣下工钱,也没要他付制服费。
台中县政府劳工处条件科长贾学明强调,依据「劳基法」第廿六条规定,「雇主不得预扣
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不合法的合约,即使签订也没效力,江姓少年不用担
心。
贾学明表示,
月薪基本工资是一万七千二百八十元,时薪最低则要九十五元,制服更不宜
由员工出钱,该名雇主已违反多项规定,江男可向劳工处申诉,将会要求限期发放薪水,
若不发放可处六千元至六万元罚款,还可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江姓少年表示,他不仅签了约,上班後又发现排班不固定,女店长都是前一晚才打电话告
知隔天上班时间,且常常做一天休息两三天,一直做到七月底才上了十七天班。他八月十
七日打电话要领薪水,女店长先说钱在老板那里,後来又告知因上班不满三个月要扣十五
天薪水,还说再扣掉制服、饮料做错赔偿费,只能领二百多元,过了两天父亲陪同前往理
论,店家还是没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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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2.136.153
1F:推 webconan:又是这种恶值店家...压榨劳工112.105.135.224 09/02 10:00
2F:推 rockspear:好一个惯老板的例子118.169.226.239 09/02 10:24
3F:→ kabobi:好恶劣的店家!! 139.223.11.140 09/02 10:31
4F:推 Formose:抵制那个店家!140.113.228.245 09/02 11:35
5F:→ tsai2002:在我家附近耶 天阿 拒喝 114.136.236.87 09/02 12:37
6F:推 delphi3:不在我家附近...不过我也要拒喝!140.128.143.235 09/02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