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作者FFWillie (海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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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 有关版面管理的原则
时间Thu Aug 19 02:11:28 2010
※ 引述《dieng (真页)》之铭言:
: (恕删)
: : 一:彻底执行劳动法令
: : 现行版规事实上比现行劳动法令更加宽松。这件事情其实是非常匪夷所思的。
: : 光是就劳保这件事情来看,法律规定必须强制保劳保或是就业保险保,还有提
: : 拨劳退。基本上,除非是个人徵求,否则不管是什麽性质的工作,都必须加保
: : 。这在PT版上完全没有做到!光是这个部分,就足够让 PTT站方被劳工局或劳
: : 委会给搞死了,根本不用讨论什麽其他的有的没的。所以我认为kiss大在管理
: : 版面的时候已经非常宽容,若还有雇主抱怨的话,简直是吃人够够了!
: : 那些只要不是个人徵求,不是按件计酬,是一般劳雇关系的工作,只要确定不
: : 符合劳动法令的规定就直接先砍掉了(有请懂法的版友们多多提醒)。情节重
: : 大的就直接水桶(如已经砍文并警告还再犯的)。根本不用跟那些贪小便宜的
: : 雇主讨论这麽多。是你违法耶!我没有去检举你就已经很好了,你还敢来跟我
: : 凹!
: 不好意思...针对这点...小妹有不同的见解..
: 民法有种法律行为称之为:脱法行为
: 就是只为了达到心中所想的目的...用迂回的方式逃避法律规定.称为:脱法行为
: 脱法行为是合法的(又分两种.小妹不继续往内探讨)
说清楚点吧,你这样说我根本就觉得你不懂甚麽叫做脱法行为
还说什麽脱法行为是合法的,天啊!
给你网址
http://www.angle.com.tw/subject/subjest05.asp
「当事人为回避强行法规之适用,以迂回方法达成该强行法规所禁止之相同效果之行为,
乃学说上所称之脱法行为,倘其所回避之强行法规,系禁止当事人企图实现一定事实上之
效果者,而其行为实质达成该效果,违反法律规定之意旨,即非法之所许,自属无效。」
简单地说,脱法行为是用来称呼以形式合法掩饰非法的行为,即形式合法但实质不法的行
为。
你是不是在自打嘴巴阿?
: ========================
: 要求对方作某件事.给予对方一定的报酬
: 主要又分三种型态:
: 1.雇佣关系=>适用劳基法.需要劳健保...(大部分公司行号为此)
: 2.委任关系=>不适用劳基法
: 3.承揽关系=>不适用劳基法
: 举例:补习班.少部份行销公司.工程.人力银行皆为委任或承揽关系...此时用劳基法作为基准...
: 似乎有些微不妥qq
: 不再另外说明三种差别.民法债篇内皆有详细说明.
我跟你说
不管你是签什麽契约
只要某一方有指挥调度的权力
在实质认定上,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
而你提的委任与承揽关系,很多时候是被用来规避劳基法的。
但若有争议,则是回到实际的工作状况是否有经济从属与人格从属来讨论。
并不是签了什麽就变成什麽
你如果是阿ㄆㄧㄚˇ,并不会因为说我只是骨架大就变成瘦子。
: : 简单来说,在中华民国的领土内,违反中华民国的法令,二话不说当然砍文,
: : 你商家是黑道还是什麽?那请自己去跟劳委会说你要以不合法的条件雇人,叫
: : 劳委会不要多事。
: 刑法是由国家(较强的力量)对人民(较弱的力量)施行惩罚.
: 所以犯错行为较轻的初犯...
: (我在这边指的"人民".初犯"皆为单一个单位.非复数)
: 我们有"缓刑"这个东西
: 例如正当防卫过当...等等
: 小妹是建议也先用推文警告.若屡犯或是期限内未加以改进再删文~
: 毕竟版主手上握有权力.
: 制度可以严格.但希望更能宽容的对待每位菜鸟po文者~
少来了
最低薪资
保劳健保
提拨劳退
加班费
这种东西哪个商家不知道
多的是知道之後还知法玩法(像是高薪低报之类的)
这个版上也没规定那麽详细
这种基本的东西都不知道还开公司
公司一定也是一堆不合法,还是早点倒一倒比较实际。
: : 二:道德争议交由版众决定
: : 像是论文摘要到底能不能给人翻译,问卷能不能发包给人执行这种讨论,我自
: : 己认为那其实不是PT版应该处理的范畴。对我来说,重要的是人人有工作做,
: : 大家口袋都麦克麦克,商家都依法给劳工应有的待遇才是最重要的。剩下的我
: : 比较倾向於,有争议的徵求,由版友们投票来决定。当然像是作业、论文代写
: : 当然是不可以的,在版规就已经有规定过。这种投票主要是由引起争议的问题
: : 而来的。
: 这点不予评论~但我很支持原po说的投票~而非一人独裁~
: ==================================
: 以上~有po错或是哪里需要指教再告知我~感恩:)
我怀疑你根本是希望我出来选版主
逼我回文冲文章数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213.232
1F:→ dieng:脱法有两种~一种为"有效".一种为"无效" 211.74.62.150 08/19 02:14
2F:→ dieng:小妹是针对"有效"的托法行为来作探讨~ 211.74.62.150 08/19 02:14
3F:→ dieng:用来规避劳基法..雇佣与承揽都有详细限制~ 211.74.62.150 08/19 02:14
4F:→ dieng:你一般签承揽还不一定是承揽契约.也可能是 211.74.62.150 08/19 02:15
5F:→ dieng:雇佣契约~但是如果为合法的承揽契约~ 211.74.62.150 08/19 02:15
6F:→ dieng:此时的托法行为为"有效":) 211.74.62.150 08/19 02:16
7F:→ dieng:不好意思错字有点多qq 211.74.62.150 08/19 02:16
不用说这麽哆啦,把你的意思说清楚,在这里提脱法行为打算干嘛?
想把违法的说成合法喔?
要怎麽样让一般公司不符合劳基法也"合法"是吧?
你补发一篇文仔细说清楚吧,我不在这里跟你打泥巴战
要战法律我可是认识一堆强者(强者不是我谢谢)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19)
8F:→ dieng:还有你给我的网址中.是"违反法律意旨"才算无 211.74.62.150 08/19 02:18
9F:→ dieng:效"...用迂回手段逃避xxx(略)并不代表此法 211.74.62.150 08/19 02:19
10F:→ dieng:律行为无效~ 211.74.62.150 08/19 02:20
请你发文吧
教教大家什麽是脱法行为好吗
我洗耳恭听dieng大大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20)
11F:→ dieng:我并没有要跟你战= ="单纯说出自己见解~请息 211.74.62.150 08/19 02:20
那你说说为什麽要提脱法行为
说阿?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21)
12F:→ dieng:怒= ="如果因为这样惹你不高兴~我向你说声 211.74.62.150 08/19 02:21
我没有生气阿?
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麽要在这里提脱法行为?
请说明清楚嘛^^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21)
13F:→ dieng:对不起~我真的只是想讨论研究~我也支持你的 211.74.62.150 08/19 02:21
14F:→ dieng:投票作法~(因为我想让您知道..很多公司行号 211.74.62.150 08/19 02:22
15F:→ dieng:真的没有犯法..但是也不适用劳基法而已= =) 211.74.62.150 08/19 02:22
这个我可是清楚的很
用不着您费神提醒
有没有违法
不用我们在这里讨论
请往前搜寻我的文章
找到您所在地的劳动主关机关打电话过去询问
您也可以请您的每个顾员打电话过去
问问自己的劳动条件是否合法优^^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25)
16F:推 Lu7Lu7:你们俩怎麽还不睡? 现在是鬼月耶 59.116.136.224 08/19 02:25
17F:→ Lu7Lu7:鬼月经常很容易起纷争哦~~~ 59.116.136.224 08/19 02:25
18F:推 michaelliu:我睡在梁下 还是晚点睡好了 (误) 114.25.208.14 08/19 02:25
19F:→ dieng:我跟他道歉了~真的很sorry!没有要战法律... 211.74.62.150 08/19 02:26
20F:→ michaelliu:说错 是半误 > < 114.25.208.14 08/19 02:26
21F:推 michaelliu:但实际上可能真的有业主不适用於雇佣关 114.25.208.14 08/19 02:28
22F:→ michaelliu:系 在这种情况下 想请问F大是否认同将 114.25.208.14 08/19 02:29
23F:→ michaelliu:板上所有文章一律已雇佣关系看待? 114.25.208.14 08/19 02:30
这很简单阿
委任或是承揽
一般来说都是一开始就签契约不然不会开工的
你必须要在徵人的时候说明清楚
自己是承揽委任或是雇佣
事实上很多人就是
用看起来像雇佣的工作,实质上也是雇佣的工作发文找人
结果到了现场才要你签委任或承揽契约
之前到高雄义大的临演纠纷
不就是这样
事实上是雇佣、委任、承揽在法律上有一些小小的模糊地带
却被一些恶质雇主拿来放大并游走法律边缘
dieng想打这种泥巴战
你说我能不跳出来嘛?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34)
24F:→ michaelliu:恩我个人是算认同啦 至少这样版务会更 114.25.208.14 08/19 02:32
25F:→ michaelliu:有效率 不知你意下如何? 114.25.208.14 08/19 02:32
我个人是建议乾脆开个外包承揽版
像直销版那样
PT版要来找人的
就是符合劳基法规的
你要签承揽委任
就去那边徵
不要在PT版混淆视听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36)
26F:→ dieng:冤望啊~我前几天才嘘某位没劳健保的文... 211.74.62.150 08/19 02:35
27F:推 Lu7Lu7:好啦好啦停止了鬼月容易起纷争 对方道歉了 59.116.136.224 08/19 02:36
28F:→ dieng:并没有要跟你打什麽泥巴战~ 另外你这个建议 211.74.62.150 08/19 02:37
29F:→ dieng:我支持~(我不懂为什麽你把人性想的那麽坏) 211.74.62.150 08/19 02:37
30F:→ dieng:我真的没恶意~你好凶-.- 211.74.62.150 08/19 02:37
ok
您说您只是要在版上讨论什麽是脱法行为嘛~
那讨论够了吗?我看您似乎还有话没说清楚呀^^
我请您专门发一篇讨论脱法行为,您又不肯
又一直在说您是在讨论脱法行为的"有效"的部分
其实我是真的满好奇的,想多听听您的说法.
31F:→ Lu7Lu7:哇 两位看在现在是鬼月容易起纷争停止好嘛 59.116.136.224 08/19 02:38
32F:→ maybemmmm:真的挺凶的... 122.124.65.184 08/19 02:39
sorry啦我知道这样不好
但我只是觉得dieng在这里提这种东西是要混淆视听
虽然她说他是要"讨论讨论"
33F:推 michaelliu:d大真的没恶意啦!!!息怒阿~~~ 114.25.208.14 08/19 02:39
m大,我是觉得您太单纯了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44)
34F:→ michaelliu:其实这些法律知识不经讨论大家也不是很 114.25.208.14 08/19 02:41
35F:→ maybemmmm:dieng在文内提出的建议不也是请资方澄清 122.124.65.184 08/19 02:41
36F:→ maybemmmm:到底是雇佣还是委任吗...... 122.124.65.184 08/19 02:41
37F:→ michaelliu:了解 经d大提出才有讨论空间 这样大家 114.25.208.14 08/19 02:41
38F:推 Lu7Lu7:糟 要是有乡民挑拨两位情绪 又要开始起纷争 59.116.136.224 08/19 02:41
39F:→ michaelliu:也可以以更了解不是吗?^^ 114.25.208.14 08/19 02:42
40F:→ michaelliu:被挑拨习惯的我负责浇冷水好了(笑) 114.25.208.14 08/19 02:42
41F:→ maybemmmm:把讨论和澄清都是为挑拨也狭隘了吧 122.124.65.184 08/19 02:43
42F:→ Lu7Lu7:我看组长又要收到一堆指控板主的申诉信了 59.116.136.224 08/19 02:43
43F:→ maybemmmm:如果只会叫停的话那到底还需要讨论什麽. 122.124.65.184 08/19 02:44
44F:→ Lu7Lu7:不然我发文 楼上来嘘一下吧 59.116.136.224 08/19 02:45
45F:→ Lu7Lu7:玩玩一下嘘嘘乐也不赖 59.116.136.224 08/19 02:45
46F:→ maybemmmm:如果我不赞成你的意见 我自然会嘘你 122.124.65.184 08/19 02:46
47F:→ maybemmmm:我不知道你是特别害怕意见有所冲突的场 122.124.65.184 08/19 02:46
48F:→ maybemmmm:何还是怎样 我自认我理性的表达意见 122.124.65.184 08/19 02:46
49F:→ maybemmmm:合* 122.124.65.184 08/19 02:47
50F:→ maybemmmm:F大 就D之後在建议的部分其实和你所说的 122.124.65.184 08/19 02:47
51F:→ maybemmmm:澄清 雇佣等关系 好像是差不多的 122.124.65.184 08/19 02:48
我同意,对於雇佣、承揽或委任,dieng与我的认知没有太大差异
52F:→ dieng:我重新编辑我的文章好了~不重发一篇脱法 211.74.62.150 08/19 02:49
53F:推 maybemmmm:不过D大你可能要解释一下脱法行为放在 122.124.65.184 08/19 02:52
54F:→ maybemmmm:文内的立场 是做为提醒用 或其他作用等 122.124.65.184 08/19 02:52
※ 编辑: FFWillie 来自: 114.45.213.232 (08/19 02:53)
55F:→ maybemmmm:毕竟有时候在叙述时少了承接、说明词时 122.124.65.184 08/19 02:54
56F:→ maybemmmm:会让人搞不清楚立场是什麽@@ 122.124.65.184 08/19 02:54
57F:→ maybemmmm:我依他所提出的建议反推回去的话 我是猜 122.124.65.184 08/19 02:54
58F:→ maybemmmm:测他少了说明的那个部分啦 囧 122.124.65.184 08/19 02:55
59F:嘘 polarbear200:纯粹嘘态度 118.170.75.11 08/19 02:59
60F:嘘 caro770880:不是我在说 你的态度一定要这麽糟吗? 118.165.224.97 08/19 06:09
61F:→ caro770880:什麽事情火气这麽大不能态度好一点?? 118.165.224.97 08/19 06:10
62F:→ caro770880:如果对方是资方那就没话说 118.165.224.97 08/19 06:10
63F:→ caro770880:但如果他只是认知上有错呢? 118.165.224.97 08/19 06:10
64F:→ caro770880:实在没必要这麽凶吧 118.165.224.97 08/19 06:10
65F:嘘 KaiIchinose:态度不用顾就对了 114.44.15.184 08/19 07:06
66F:嘘 RobertElvis:这篇M是怎样??公然挺战文??板大失常.. 112.104.33.226 08/19 07:45
67F:→ RobertElvis:即便是你本板当红炸子鸡 也不用这样 112.104.33.226 08/19 07:47
68F:→ RobertElvis:~~~盛~~~气~~~凌~~~人~~~ 112.104.33.226 08/19 07:47
69F:嘘 polarbear200:我不懂这篇哪里有M的价值 118.170.75.11 08/19 07:57
70F:→ polarbear200:版主希望我们学他笔战? 118.170.75.11 08/19 07:58
71F:→ polarbear200:再怎麽有理..该有的态度还是不能少.. 118.170.75.11 08/19 07:59
72F:→ polarbear200:我们再要求厂商雇主态度好 自己也要 118.170.75.11 08/19 07:59
73F:→ polarbear200:做到吧? 不要双重标准(版主也是)... 118.170.75.11 08/19 08:00
74F:→ polarbear200:其他人战就是乱版...某些人战就是M.. 118.170.75.11 08/19 08:00
75F:→ polarbear200:会不会太....偏颇了? 118.170.75.11 08/19 08:00
76F:嘘 Dix123:这篇我也嘘了 XDDDDD.................... 125.232.132.33 08/19 08:17
77F:嘘 kinling:..111.240.204.228 08/19 08:48
78F:推 kissinwang:欢迎大家就雇佣、委任、承揽三方面 123.204.50.205 08/19 09:26
79F:推 kissinwang:来做深入的讨论,有m文价值我就会m thx 123.204.50.205 08/19 09:26
80F:推 kissinwang:就我所知本板有不少是工作结束後才签 123.204.50.205 08/19 09:28
81F:推 kissinwang:所谓的委任或承揽契约书才发薪资的! 123.204.50.205 08/19 09:28
82F:推 kissinwang:欢迎大家就这方面议题多多讨论,谢谢 123.204.50.205 08/19 09:29
83F:嘘 polarbear200:版主可能要思考一下M之後带动的风气 118.170.75.11 08/19 09:31
84F:嘘 polarbear200:如果战文都M 再有价值都会有负面影响 118.170.75.11 08/19 09:34
85F:嘘 RobertElvis:板主您的回绝 让我只好去申诉你了 112.104.33.226 08/19 09:34
86F:→ polarbear200:话说连续推真好 我都要等2分钟 118.170.75.11 08/19 09:35
87F:→ RobertElvis:M战文就算了 那D大的文不M 摆明偏颇 112.104.33.226 08/19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