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N091118 (岂止黑暗 都变成黑洞了)
看板part-time
标题[心得] 劳资争议协调分享
时间Wed Apr 23 23:54:56 2008
◎工作日期:
96年9月6日-97年3月5日
◎工作职别类型:
补习班行政柜台工读生
◎薪水:
100/HR
◎工作甘苦谈:
我在新XX土木补习班 从去年九月工作到今年的三月
在三月七日晚上展转经由同事口头告知 主任要我做到十日为止
当下觉得很不可思议 因为不知道自己有什麽缺失要被开除
而这段期间到三月十日 我也只有一天有排班 因此决定那天领完薪水走人
并且试着争取自己的权益~
由於我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三个月 依照劳基法规定 要遣散员工要提前十天通知
如未提前通知要几付薪水 且要按照一定的工时比例 给予遣散费~
我到劳工局查询了相关的资讯 照人员指示填写一张劳资争议申请单
劳工局会安排劳资双方的人员 进行协调会
http://www.tccg.gov.tw/message/tccg/376590000AUQ00000/.download/411635e6.doc
(这是申请单连结)
在开协调会的早上 资方代表派个人想跟我事先先协商
对方跟我在会谈中 不断强调开这样协调会对年轻人不好?(我不知道他的意思= =
然後指责我没有完成工作接交(已离职干麻做义工XD) 且对主任在工作态度上有过争执
说我这样会站不住脚 如果协调各持己见会拖很长
然後我就迷迷糊糊(被请吃大餐脑袋坏掉了)的跟他和解
双方到劳工局的协调会现场 一同写了和解书~
会後我想想不太对 我好像太过听信资方的说法
因此找了免费的法律谘询协助 想了解清楚并且来跟网友分享
(免费谘询劳工局 议员 立委 都有 纳税缴出去记得使用XD)
律师说基本上 这样的争议都还可以谈 资遣费或许会各退一步
理论上是可以拿到的 时间长短而以 看你觉得值得与否~
但是签下了和解书 就没有研究价值 拿不到就是拿不到了
因此我用血泪? 的经验分享几个重点给大家 希望能有帮助QQ
首先是 工作的打卡 薪资收领纪录 甚至班表
自己都要留一份底 虽然劳基法有规定资方有义务要保留
但是这些东西自己保存 在有争议到协调甚至法院时 可以派上用场
接着有劳资纠纷 除了上劳工局寻求帮助
也不要忘记了专业的法律协助QQ 有了他们 才不会被资方唬烂骗去
还有在协调甚至事先和谈过程 对於自己表达立场的话语也都要很小心
以免资方在上面做文章!
以上 希望能对辛苦打工 初入社会的网友有所帮助! :P
P.S. 资方有要求做一些争议行为的工作 像是帐目 会计
打工一族能拒绝就拒绝 宁可失业不能坐牢!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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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1.200.125
1F:推 ccbbaa:推一个!!!怎会没人推哩 203.73.69.231 04/24 00:18
2F:推 FellowHelper:再推一个!!! 125.224.152.64 04/24 00:19
3F:→ CN091118:XD220.131.200.125 04/24 00:21
4F:→ CN091118:因为文章太臭长 大家END了 XD220.131.200.125 04/24 00:21
5F:推 FellowHelper:我没有直接END喔...<( ̄︶ ̄)v 125.224.152.64 04/24 00:26
6F:→ CN091118:感恩阿 CCC220.131.200.125 04/24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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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推 Markeys:嗯 宁可失业也不要坐牢 工作可以再找 61.230.217.128 04/2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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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推 carrot731203:感谢分享! 59.117.65.174 04/24 12:01
15F:推 aoquan: 拜托告下去ㄝ 49.216.8.100 07/03 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