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neowu (冷)
看板optical
标题Re: [问题] 眼镜新配却不合
时间Sun May 1 23:25:20 2016
※ 引述《faekyle (时间一久我会好的)》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眼镜新配却不合
: 时间: Sat Apr 30 08:28:17 2016
: 如提
: 三个星期以前去新配眼镜
: 一周後去拿
: 拿的当下马上反应
: 右眼仍然看不清楚
: 前几天自行前往看眼科
: 眼科医生反映 眼镜配得不对
: 也给我新的数据表
: 请问
: 一般在眼镜行
: 这种状况
: 可以无偿换镜片吗?
: 还是要补金额
: --
你的问题其实配合底下的推文一起作分析应该会比较好懂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77.148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optical/M.1461976099.A.DFB.html
: → YAHO0: 没有一般怎麽样 看店家每间不一样 04/30 12:31
这句本身是对的,但非主流认识
不讨喜, 但这才是真实(以法规来说)
: 推 s9306302100: 直接请店家处理到好,当初没配好不应该在收你钱的! 04/30 13:14
这个是大部分民众内心的直觉认识,但其实没有任何法源依据
#1N9BkQa8
在这篇分享当中, 其实说的很清楚
以官方角度来说,银货两讫,无法退
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
今天你去买牛肉面,外带回家吃...结果面泡烂了?
或是今天师傅不小心把汤煮太浓了?
你能拿回去退钱吗??
但如果今天店家说[不好吃免钱!]
那这时候店家就有承诺的存在, 必要的时候, 找几个随机路人验证
[恩, 这个面真的不好吃]
那就可以退款了... 这叫保障
所谓保障要店家有约定, 提供, 才有照合约行事的义务
否则, 现阶段买眼镜还是一种商业行为
钱付了, 东西拿了, 没问题了~ 那交易就结束了
只是客人常常会把各式各样的保固扩大延伸
认为只要一家店家有提供, 就所有店家都应该要有
Costco无条件退货, 就觉得所有眼镜店都能退
网路购物有七天审阅期, 就觉得实体店面也应该要有
大部分眼镜店家有提供处方保固更换, 就认为所有店家理所当然必须负责
店家对处方有没有保固, 要看店家本身制定的规则
: → YAHO0: 楼上 那感冒看了没好 是不是也要退挂号费 04/30 15:01
: → YAHO0: ? 04/30 15:01
: 推 aortic: 当下已表明配镜效果不佳,事後若证实处方有误且责任不在 04/30 15:26
: → aortic: 消费者身上,这时主张店家该负起责任不知有何疑义? 04/30 15:27
: → aortic: 医疗行为的不完全给付举证虽较不容易但也不完全不可能 04/30 15:34
对的! 举证较不容易
所以在验光人员法通过的现在,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建立
要有真的懂验光的评断委员会
能够在双方无法私下和解时, 主持公道评断处方不适用的主因到底谁要负责
负责又要负责到甚麽程度
以前连验光师都没有, 眼科真正懂验光的也没几个
国际学术期刊中, 散瞳後验光以及正确的自觉式验光(没有散瞳)
其实都会被认可度数是准的, 有可信力的, 可以研究分析的
眼科除了少数特例之外, 多数如果想要精准只有散瞳後验光了
但是散瞳後验光值又有可能over plus, 并不一定适合生活配戴
我只能说, 百废待举阿
有兴趣的可以连去这个网页看看香港怎麽处理处方争议的
http://www.smp-council.org.hk/op/tc/content.php?page=cd_di
: 推 YKC96: 这看店家,之前一次配两付 ,後来配的度数太深 ,於是要求 04/30 20:02
: → YKC96: 一付改浅一点 ,店家没多收钱 。 04/30 20:02
: 推 Tmix: 感冒是医疗行为,不适用消保法!配眼镜现在算医疗行为吗? 04/30 20:50
: → Tmix: 存好奇询问? 04/30 20:51
验光人员法的归类在
行政 > 卫生福利部 > 医事目
行政院卫生署基於医政管理上之需要,藉由行政解释,对於医疗行为定义,谓:「按医疗
行为,系指凡以治疗、矫正或预防人体疾病、伤害、残缺为目的,所为的诊察、诊断及治
疗;或基於诊察、诊断之结果,以治疗为目的,所为的处方、用药、施术或处置等行为的
全部或一部的总称。」
(
http://homepage.vghtpe.gov.tw/~ged/listn/listn_a122.htm
网路资料 论医事法律上之医疗行为-由法制面谈起- 97.2.24)
所以验光配镜既列在医事目中的法条
又属於矫正人眼屈光不正或调节机能不足的目的
列为医疗行为我觉得理所当然
只是我不是法律系的, 所以这些都看看就好
基本上大原则我相信不会搞混
1. 保固看店家给不给
2. 举证验光人故意验错是很困难的事情
: 嘘 YAHO0: 另外这篇已经违反版规第六条 04/30 22:35
版规第六条
6.发错板 一行文 注音文 引战 酸文 罚则 比照买卖/广告文处理
发文内容 太过简短 或是夸张 除了板主认定以外 也可以检举
例如: 度数 XX YY 不符 店家可以让我换吗?可不可以换 请去问店家
这目前不会有实质的罚则 就是删文 会标注 所有违规删文 恕不另通知
原po没有 发错板 一行文 注音文 引战 酸文
也没有发文内容太过简短, 亦无谩骂
若要说引战, 也是推文的版友们自己吵起来的
: → faekyle: 我的状况有点特殊 配方A看近的清楚 配方B看远的清楚 05/01 18:50
: → faekyle: 所以我也不知道如何选择 只能听他的意见 05/01 18:51
: → faekyle: 这种状况是否代表AB两种配方都是错的呢? 05/01 18:51
: 推 dsrpatrick: 两种都没错,因为有机会你的眼睛调节力不足无法远近 05/01 19:00
: → dsrpatrick: 都可以清楚,所以你首先要去找原店沟通,假设真的没 05/01 19:00
: → dsrpatrick: 办法远近都行,你就要再想清楚你想要看远清楚还是看 05/01 19:00
: → dsrpatrick: 近清楚罗 05/01 19:00
: 推 dsrpatrick: 简单来说你有机会是有老花所以才会这样,不过我们没 05/01 19:02
: → dsrpatrick: 见过不能确定,还是请你回原店吧 05/01 19:02
: → aortic: 那原店家的A,B处方与眼科相比较呢?现在看来,这问的很不妥 05/01 19:37
原po需要的是有经验的验光师帮你重新检查, 并且比较配方A跟配方B的差别
调节力不足无法远近都清楚的现象, 有机会是老花
但是一般这现象是40岁以上的人比较会有, 原po如果年纪还不到的话
问题原因在於老花的机会不高
回到你原来的问题
一般在眼镜行这种状况可以无偿换镜片吗?
通常情况下可以,但不是绝对可以
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处方不适用必须要帮你处理到好
就好像没有法令规定说牛肉面不好吃就不能收钱
或着必须煮到好吃为止
只是大多数的店家都有处方保固更换的服务
那对你而言,你该做的事情是,
跟原店家沟通,看处方要如何处理
或着找到好心可以帮你做处方分析的店家
或着,把你的处方贴上来
并且描述这些处方你配戴时的感受
看远清楚?看近清楚?头晕?模糊?
有这些线索也许热心的版友会帮你翻译成你能理解的语言
让你知道这些眼镜到底发生了甚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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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过我路过我又来赚稿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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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8.15.4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optical/M.1462116323.A.487.html
1F:推 dsrpatrick: 香港的处理手法问我就对了,基本上除非验光师真的有 05/01 23:43
2F:→ dsrpatrick: 严重失当(比如说没有按照既定程序验光),不然基本上 05/01 23:43
3F:→ dsrpatrick: 再怎麽吵基本上都是和解收场,重做镜片(有偿无偿都有) 05/01 23:44
4F:→ dsrpatrick: 最大的让步大概是给该店的消费卷或者是换货 05/01 23:44
5F:→ joeneowu: 感谢楼上的补充 05/01 23:46
6F:推 dsrpatrick: 所以简单来说,回原店先沟通一下吧,在这边也没留甚麽 05/01 23:49
7F:→ dsrpatrick: 资料让人捕风捉影隔空抓药通常没什麽好下场,你会去 05/01 23:50
8F:→ dsrpatrick: 医生版打个几行文问我到底得了甚麽病还是去看医生? 05/01 23:50
9F:→ YAHO0: 所以只要多打几个字 问"可不可以换"就是 05/02 02:53
10F:→ YAHO0: 符合板规的罗? 这是不是要请板主解释一 05/02 02:53
11F:→ YAHO0: 下板规当中"例如"这部份的意义 05/02 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