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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all:请各位先看一下下面两篇新闻。 母女求见 和生父大吵一架 【联合报╱记者赵容萱、黄寅/连线报导】 2010.04.19 06:22 am 曹姓女童的生父苏姓男子,昨晚答应女童的舅舅「会负起该负的一切责任」;女童舅舅说 ,苏膝下无子女,妹妹和苏在一起,苏妻本就知晓,开始还一起出游,後来不知为何有了 变化。邻居透露,一个月前,曾听见曹女与苏大吵一架。 曹姓女童的生父苏姓男子,在台中市中华路经营牛排馆,和妻子住在台中市北区一栋双并 别墅。苏家昨天大门紧闭,邻居说,苏家在这里很久了,夫妻俩膝下无子,常一起出国旅 游,前几天听说又要去义大利。 女童的舅舅表示,妹妹多年前认识已婚苏姓男子,生下女儿後,苏对妹妹母女一直都有照 顾;妹妹平日做些房产投资,生活没有问题。警方调查,女童生母日前才以三百多万卖了 一栋房子。 苏家邻居昨天对曹姓女童母女自杀议论纷纷,表示一个月前,曾见曹家母女深夜守在苏家 别墅附近,直到苏返家,由苏领进苏家;之後就听见争吵声,吵得很凶,後来是苏家报警 ,请这对母女离开。 邻居说,事後苏妻曾透露,丈夫没有生育能力,怎麽会突如其来有个女儿?怀疑孩子不是 丈夫的,他们才隐约知道,曹家母女可是来谈认祖归宗这件事。不过,吵过後,夫妻很快 就和好,前天才刚旅游回来。 与曹家母女熟识的的友人彭姓女子表示,曹母有忧郁症,曾多次找她诉苦提到身为第三者 的痛苦,她曾劝曹母「人生不能越线」,但她说「要做没有声音的人(第三者)」。 警方表示,曹母自杀前写给苏妻一封「咒文」,诅咒苏妻所有亲友绝後,可看出她对苏妻 的怨恨之深;另还有一张启事,请看到启事的人通知苏家人,「说他们的亲人曹小妹已死 」,显示她对女儿认祖归宗一事耿耿於怀。 法扶弃儿 母女暗夜饮泣 【联合报╱张升星/法官(台中市)】 2010.04.21 02:10 am 曹姓女童随母烧炭自杀,依据报载,其母烧炭自杀是因为女童无法认祖归宗,因此心生怨 怼,愤懑难平。但如果只是无法认祖归宗就携女寻死,实在冤枉,女童更是死得非常不值 。 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有事实足认其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 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认领之诉。」如果曹姓女童确系其母与苏姓生 父婚外情产下之非婚生子女,无论生父及其原配是否同意,只要曹姓女童由母亲担任法定 代理人,依法提起诉讼,就能「强制」苏姓生父认领曹姓女童。上开条文的立法意旨就是 为了保障非婚生子女之利益,不致因为生母与生父间欠缺婚姻关系,而使非婚生子女与生 父之亲子关系受到影响,故以客观存在之血缘关系,作为「强制认领」之依据。 此类亲子关系之诉讼,司法实务上几乎均以DNA之生物检验作为亲子关系存否的重要根 据。换言之,只要非婚生子女与生父间确有血缘关系,要求生父必须「强制认领」的法律 障碍,其实非常容易克服。说穿了,「强制认领」就是法律为了保护非婚生子女,要求生 父必须承担责任的法律救赎! 本案事实和电影「不能没有你」的情形若合符节,都是大人造成的错误,却由无辜的小孩 来承担。虽然同样涉及「亲子血缘」与「法律名分」的矛盾,但是由於法律规范截然不同 ,衍生的法律效果也有天壤之别。 「不能没有你」是生父与女友同居生女,但因女友与他人另有合法婚姻,基於法律保障婚 姻制度的要求,依法必须「推定」其女儿是同居女友与合法配偶之婚生子女,除非提起「 否认子女之诉」推翻婚生子女的身分,否则单亲爸爸无法认领他人的「婚生子女」;但是 本案则是女童或其生母主张「强制认领」,并未否定生父与原配既存之婚姻关系,而是基 於保护女童利益之目的,确认亲子关系及扶养义务。选择司法诉讼来达成目的,事实上并 不困难。 虽然舆论批评社工联系救助不够积极,但是女童母亲真正在乎的是女儿身分的归属,因此 除了社会福利的介入,法律扶助的支援,恐怕才是治本之道。否则就算及时救回,暂时给 予情绪安抚,恐怕悲剧仍难避免。因此该问的是:女童母亲对於法律认知的欠缺,为什麽 欠缺法律扶助的支援? 司法院动用国家资源,逐年编列一百亿元的预算补助「法律扶助基金会」,但却受限於所 谓「民间过半」的诡论,对於法律扶助的政策毫无置喙余地。谁该得救援?谁不该救援? 如何分配法律扶助资源,完全听凭基金会董监事自主决定,司法院则诿称董监事「民间过 半」而怠乎职守。 这种偏听的法律扶助政策,其所呈现的结果就是:不当消费的卡奴,国家聘请「法扶会」 的律师请命喊冤;判决确定的死刑犯,不乏人权团体奔走呼号;但是暗夜饮泣的曹氏母女 ,却是法律扶助的弃儿,化成一缕轻烟! 这般伪善的司法人权,应该才是女童母亲咒怨报复的对象!   在社会将全部的焦点投注於 司法 与 社工体系单位 的时候,为何不追溯回最初 曹小妹妹的存在责任?而过於纠结社工单位不周,甚至还统计错失次数,那麽,我们应该 更要探寻,那五次社工人员是不是也在处理攸关性命的危机?是否,有许多面临生死 之间的人因为那五次的机会用在他们身上得到救赎?   曹小妹妹的家庭不曾为 经济问题 而烦恼,但是社工单位所接收的案子,还有许多 许多是 下一个餐的钱、还有没有明天 都不知道有没有的案例,轻重缓急,如果是您, 会把何者排列在前面? 难道,因为一个曹小妹妹,就让社工单位就此蒙尘?他们长久 以来的努力,就这样被掩盖过去?公平吗?大家不也是用群众暴力在逼社工单位低头? 各位将心比心才是心阿!   接下来,曹母的问题,还不知道台湾社会何时可以接受二奶向正妻烙下狠话, 大家还要同情二奶?在各位努力挞伐司法体系宣传不周时,有人想过,正妻的心情吗? 曹母纠结的问题就是在於女儿的认主归宗,问题是真得只想让女儿认祖归宗? 她的想法会有这麽单纯吗?老实说,看她可以如此轻易就带走孩子宝贵生命的举动 我并不那麽认为,认主归宗後,女儿会有多幸福,八成会常常被逼着要和爸爸说,想要 和妈妈在一起不想和大姨住。    再者,男女之间不见得要有性行为才能怀孕,但,要不要生下来则是女方可以单方 决定的事情,如果真的有认主归宗的争执,苏男最後决定不让小孩认主归宗,其中最关 键的不也是妻子的态度?(本人没有赞同苏男外遇的举动)    各界的声浪排山倒海蜂拥而至,妻子的压力又有谁能体会呢?正当各界火热讨论 所有图片纷纷公开,还要求生父上前上香,苏姓夫妇的家庭真得要为了第三者而破碎了? 老公外遇,我相信正妻心里就已经不好受了,现在不但要承受二奶的诅咒,不让小孩认主 归宗的恶毒罪名,还有社会不断讨论的热潮.....    难道,这对她就公平?如果你是女人,如果你是她.....    台湾现在最急迫需要或许社工与司法在名单之上,但更重要的     伦理与道德 在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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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7.178.232
1F:→ jass1988:最後,在热烈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不也间接达成曹母要苏妻 04/22 02:10
2F:→ jass1988:家族鸡犬不宁?折磨另外一个女人脆弱的神经? 04/22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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