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LoS (你是否跟我一样?)
看板ntufiction
标题Re: 关於成大效应问题
时间Tue Apr 17 17:48:58 2001
※ 引述《requiem (Fete du Trvail! )》之铭言:
: long time viewer, first time contributor 的小怨言:
您客气了,学长!
听说你会来家族电影那次的读书会是吧?
: 今日的历史场景已经不像班雅明所谓的光晕艺术一般,
: 是具有崇拜价值的艺术。大量复制时代的兴起,代表了
: 光晕艺术的消逝。而死守着光晕艺术的神圣性和其
: 崇拜价值,在现在这个大量复制时代只是唱片托辣斯
: 赚取暴利的藉口。历史场景早已物换星移。
: 唯一可以称的上带有一点光晕艺术的艺术产品,
: 是现场演唱会和签名会。若是唱片公司试图以
: 「光晕艺术」的藉口赚钱的话,多多办现场演唱会和签名会算了,
: 不要老是找盗版唱片过不去。
: 等到我们有一天可以不透过唱片公司就可以听到
: 心爱的歌手的歌声的时候,谈智慧财产权才有意义。
说点拙见,我从以前就一直觉得,唱片公司就像是中盘商一样,
仲介音乐创作者和听众,并从中赚取利润。
就像如果我们想在台北吃到屏东的黑珍珠或是日本的富士苹果,
除了到当地去买之外,就只能花大钱跟水果小贩买。在其中获得最大利益者,
就是把黑珍珠从屏东运来台北的中盘商,而非上游或下游的生产者或消费者。
同样的,如果想听阿妹唱歌,除了跑到她家请她唱之外,就只有买唱片了
所以中盘商这东西可说是必要之恶吧!
中盘商这东西,天生就是靠剥削上下游的人来求生存的,他的存在本就卑鄙,呼呼
现在有人试图抢他们饭碗,以低价产品打乱市场,他们当然会气急败坏啦
咦讲到哪里去了?
我是想说,我赞同乐成的说法,现在网路太强了,简直无敌!
想要用法律或是道德等方法来抵抗网路,根本是螳臂挡车
所以比较有效的方法可能只有把出唱片、专辑当作宣传、打广告,mp3免费下载
然後再定期办售票演唱会,把唱片的成本都放入演唱会的票里面
这样子才能自根本上分别正版和盗版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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