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tender (普罗酒保)
看板ntufiction
标题关於成大效应问题
时间Tue Apr 17 02:44:44 2001
首先,先来谈点事实吧。
与其说台湾是三民主义国家,倒不如说是明不知资本主义为何却又打着其号志在其
後曲委尾随的法制国家,於是为了跟上所谓先进国家的群列,试图先行掏空未来的资源
以期在其执政当权的世纪里先行干下自认为轰轰烈烈的政策,所以便成为一头被牵着鼻
子走却又自得其乐的牛,我不否认这其中包含了许多个人的价值观问题。
资本主义的市场机制下,供给与需求法则当头,谁拥有资本得以提供甚或垄断资源
,谁便成为"顺便"也掌握了权力的分配,於是法制成为一种间接操控的有效工具。台湾
的法制明显倾向资本家,这早已是司马昭之心的事实,不论是劳工权益保障或者是民法
的契约制度,摆明了一付"钱在我手上,我想怎样就怎样"的资本家心态,於是资本家可
以以资金上的藉口裁员员工,而员工权益却无法获得有效保障;民法上的条文更是在在
注意强调债权人的权益问题,而极少有关对债务人的保障,如斯更是凸显了我国基本法
制中所隐含的资本主义心态。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完全赞成 MP3的流行与使用,而是在检讨这个问题时,先必须
就台湾现行的社会情形以及 MP3的流行起源等相关整体予以探视。
流行音乐随着国家的开放,不论是经济上的放宽或者是文化上的交流,都促使音乐
的进出更加频繁与自由,如今,往往一夕之间可能就又冒出许多新的流行音乐,依据市
场的供需法则与竞争机制,为争取消费者的消费,厂商理应致力於成本的减少以降低成
本吸引消费者消费,从而形成频繁的消费互动。但是现今的情形却是唱片的价格往往因
为厂商为赚取更多的超额利润,并伴随着通货膨胀的因素而往往不降反涨,加以文化上
的对音乐需求的宣导与流行,消费音乐逐渐形成不轻的负担,毕竟种类繁多的音乐市场
本就难以完全享受,加上现行社会中彼此沟通的需要等,在在促使人们必须消费一定数
量的音乐,然而面对音乐市场的供给强势, MP3的出现隐含了其背後如斯的强烈需求,
并具有一种历史宿命似的注定演化发展,其缺点在於减少了原有音轨的展现而降低了原
本的音乐品质,但是这是对於音乐品质要求大於是否音乐消费的人而言所存在的损失,
也就是说对於一般只希望能对流行音乐市场多少吸收新知的人而言, MP3存在是一种几
近於对荷包救赎的利益存在,他像是一种天籁呼召着无力负担过多现今昂贵音乐消费却
又对其嗜求的普罗大众。
当然,这是就消费者而言的立论。而对於创作者呢, MP3的存在当然是一种不当甚
至是不道德的器具,他在网路空间里自由流传的结果是使创作者的生存能力与创作意愿
下降,从而严重导致文化资产的积累。然而,引发此一创作与消费问题并横亘期中的更
重要因素即是厂商与另类的生产者。
厂商在面对消费者日益减少而又为了维持一定利润的情形下,采取提高单元价格的
措施,从而恶化了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形成一种跳不出的恶性困窘圈环,而另类生产者
的存在更扭曲了正常的市场机制,於是整个循环里,受惠的既不是创作者也不是正当生
产者,更不是购买盗版的消费者 (你以为盗版的品质没差吗?如前所述,还是品质与是
否消费的挣扎),而是这些从中不事生产却相对牟利的另类生产者。
就成大效应所引发的现象来看,重点不应只是摆在那不幸被逮住证据的十四只代罪
羔羊,而更应是整体大环境中的对於盗版现象的检讨,当然,这样的论述现在是已经成
为老生常谈,其重要性我就不在多加赘言,我想提出的是,如果对於盗版的现象所采取
的反应只是更加严禁并加强取缔盗版,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地下市场 (甚至已经
成为台面市场) 有此需求,供应商绝对不会因而缺席。重点应是如何让消费者自发地不
愿再消费盗版,终而迫使另类生产者没有维持生存的空间,如斯才是有效地灭绝盗版,
然而如果消费的代价依旧如此高昂,则又怎能怪罪消费者不愿选择正当的消费管道呢?
从此次事件扩大其层面来看,如果整体大环境中对於资本主义的追求不加以重新检
视其存在的适性,以後难免还会出现另一类相似的情形,谁知道达利的红唇椅明天会不
会被极高的科技技术以数以万计的数量重制并难分真伪地廉价抛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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