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ken ()
标题[转录][分享] 刺偏了的矛头 ◎刘德明
时间Mon Jun 7 22:10:0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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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 刺偏了的矛头 ◎刘德明
时间: Mon Jun 7 22:09:54 2010
刺偏了的矛头 (63.12.2 法言)
◎刘德明
http://www.cmlab.csie.ntu.edu.tw/~hsl/Service/3.html
看了许同学对「社会服务何去何从」一文的批评,我们一方面是高兴,一方
面却感到惶惑。高与的是,我们对社会服务的不成熟见解居然有了反响,无论这
反响陈述的是赞许或反对的观点,都是件令我们深感欣慰的事。惶惑的却是,许
同学对拙文的立论显然有很严重的误解,综观其批评,一劈头就提出拙文与事实
不符之处,共有三点,用以证明我们没有参加实际工作,无法对社会服务有正确
的认识。
也许,许同学指陈的该都是事实,然而平心而论,即使许同学所言属实,其
所能说明的也只是今年暑期社会服务队,尤其是许同学亲身参与的服务队之部分
实况。然而任何稍微看过拙文的同学该不难发现,拙文讨论的社会服务,时间上
从三年前王更苏鼓吹的「社会服务军」以迄今年的各项服务团,我们分折的要点
着重於社会服务所产生的背景及其客观的需要性,并就社会服务所欲达成的目标
与所采取的手段做理论的与经验的检讨。因此在论述时我们并不特别以今年的服
务队为对象,当然更不会以许同学所参与的四湖农村服务队为目标。我们的立论
乃就三年来社会服务队所高喊的口号与其实际的表现做一般性的探讨,其目的是
希望有心的同学能对社会服务有更深的认识而避免一厢情愿的看法。
因此许同学以为拙文与事实不符之处例如拙文在第二段曾说「至於另有一些
不肖之徒,以参与社会服务为最省钱…的观光方法」许同学说「今年其财源过半
是自掏腰包」似乎我们在造谣。事实上,我们说的是三年来社会服务存在的部分
现象,并且是在论大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动机与目的时附带提及,而许同学以其
参与服务队的部分事实企图推翻我们对三年来的一般性论述,是不是严重地误解
了我们的本意?至於其所言与事实不符的其他两点,应有类似的误解发生,不再
赘述。
许同学对拙文的理论背景还有其他辩正,谁是谁非,看过拙文的同学自有公
断,无庸笔者再多说明。然而,无论许同学与拙文的观点有何不同我们仍然非常
感谢许同学的来函辩正,并且我们深深为许同学文章内所注溢的爱国胸怀与服务
的人生观所感动,笔者相信,我们之间可能有一些误解,但绝无实质的差异。我
们同样关心我们生长的土地与人民,我们同样希望我们的社会更完美;在追求一
个更幸福的生活环境上,我们立在同样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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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181
※ 编辑: smartken 来自: 140.112.4.181 (06/07 22:11)
1F:推 martin790210:感谢司马肯 06/10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