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cZeratul (乡研社服爱在鹿谷)
看板ntucyls
标题[公告] 组织章程会之会议记录
时间Thu Dec 15 00:10:56 2005
12.14 组织章程讨论会
出席人员:阿草,郁苹,建安,家瑜,之凡,凯衡,子恒,敬涛,咏怡,琤翊,昱志
共11人
草: 社员大会决议部份19--4条和28条是否写的更清楚(文字上的调整)
草: 22条 『需』→『须』
建: 宗旨又对『青少年』『乡村居民』是否有局限性,可否更具概括性?
加上『藉由乡村服务培养社胞对乡村的关怀』 第一条
『藉由团体活动的方式,培养乡村青少年健全的身心发展』第二条
之: 28条 四分之一"以上"
草: 关於"以上",其实相关法则都无"以上",如果大家都知道"以上"的意义就可以了,
加上"以上",可议的空间就更大了.
建: 宗旨的『增进乡村居民对家乡的关怀与认同』 我们有吗?
答: 小哥姊活动
我们这届的方向
建: 是让我们对乡村认同,而不是他们
答: 希望能由我们起头
建:『青少年』
答: 范围,对象可更宽广
草: 『培养乡村居民健全身心发展』是否会让人感觉当地比较不健全?文字上可再
修 改
建: 若要拓展的社区,似乎没有很明确的愿景
答: 不想让宗旨太死
建:改为『健全乡村社区的发展』
答: 我们只有能力着重於观念上,而非实质上‧
苹: 宗旨只有提到服务对象,并无提到有关於社胞
答: 因为是服务性社团,主要是服务对象
建: 如果有达到前述的宗旨,就可让社胞感受到服务的意义.
建: "认同"是否有达到?
答: 希望能藉由"关怀"而达到"认同"
草: 排版上的问题
草: 培养社胞服务的心也很重要
宗旨是否要有更近程的,更细部的,如: 主要服务的对象是青少年
答: 不想局限以後的发展
草: 可否订一点是抽象的,再订一点是有关青少年生活营的部份?
答: 青少年也是当地居民
若只做到第二点,那也算是达到宗旨吗? 可能会受限
建: 也许宗旨多强调从服务中学习更符合我们现在在做的事,
如:同时培养社员对社会的关怀
答:若定义於学习,亦提不出实质的成果。
建:因为平时很难服务瑞中,是否期中工作也可服务?
答:并不局限於瑞中,所以平时也可到台北近郊乡村服务。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