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i (真的可以买喔?)
看板nthuilsttalk
标题罗罗唆唆的到底要不要放大熊猫进来啊
时间Wed May 4 21:59:32 2005
大熊猫好可怜
明明傻傻的什麽都不懂
送的人和被送的人却都没有他们单纯
到底可不可以来呢?
以下是本人的初步调查
1.大猫熊Ailuropoda melanoleuca是农委会公告的保育类野生动物名录中的
濒临绝种野生动物
2.根据国贸局公布之
「限制输入货品、海关协助查核输入货品汇总表其他相关输入规定」
关於野生动物的规定是这样的︰
(1)输入野生动物保育法列管之保育类野生动物活体、其产制品
或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公告适用野生动物保育法之人工饲养、
繁殖野生动物,应依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
检附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同意文件。
(3)输入上述第(1)至(2)项货品,如属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
公约(英文缩写为CITES,以下简称华盛顿公约)附录一、二、
三物种,应另检附出口国核发之华盛顿公约出口许可证
(自大陆地区进口者,则检附「华盛顿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
「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如附件一、二),迳向海关报关进口。
3.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五款
供学校、研究机构及动物园用之动物
是可以输入台湾的。
所以说,在台湾行政机关眼中
大陆地区和外国的地位是不相同的
所以对於从大陆来的熊猫和尚比亚来的大象有不同的待遇
大陆也是用类似的角度来对台湾
所以当然不会根据CITES发出口许可证给我们
那我们拿不到那张许可证
会受到CITES的刁难吗?
根据联合国那些人蒙着眼睛摀着耳朵昧着良心的决议指出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省
在CITES的官方文件中也是以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来指称这个地方
所以在CITES规范下,他根本不觉得熊猫来台湾叫做export
那到底为什麽不给大熊猫来台湾?
说来说去,还不就是政治
即便用国际公约来包装
还是不能掩盖政治的痕迹
话说回来
这大熊猫来到台湾可能也会精神分裂
大陆明明都叫他(大)熊猫
可是在台湾他的学名叫做(大)猫熊
所以不来也罢
大熊猫朴实的模样不应背负这麽沈重的议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7.128.29
※ 编辑: lili 来自: 219.87.128.29 (05/04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