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SLIEWEN (不要事与愿违阿)
看板nthuilsttalk
标题Re: [心得] 科法所毕业生的权利
时间Mon Sep 13 15:21:28 2004
※ 引述《lili (一个晚上听两次国旗歌的뜩》之铭言:
: ㄟ....
: 这些东西
: 如果你还有收学校的email帐号
: 都可以收到喔
: 因为所办都没删除他的收件者名单
: 所以完全看不出重要性......
其实我没有想看的意思
只是偶尔上到科法所网页
想说进去看看
竟然发现这个规范机制
实在是太好笑了
: 说到这个
: 那可不可以把个人资料中的email address拿掉
: 到现在还有人来请教滕先生如何准备入学考试
: 实在是颇头大.......
可以吧.....
那不是自己写的吗
不然就改成会被砍掉的学校帐号
就没有困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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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3.237.59
1F:推 juno:为什麽帐号到现在还没被砍掉啊? 203.70.159.235 09/13
2F:推 cuteLaLa:可以用到九月底 61.228.100.144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