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k (微软的狗)
看板nthuilsttalk
标题Re: [问题] 请教科法所的学长姊
时间Wed Apr 30 23:03:21 2003
跟负责资讯通信领域的老师说你也喜欢阿姆,搞不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当然要这样讲,也是要把话讲的很有逻辑性
※ 引述《lne (Lose yourself)》之铭言:
: 我是今年的要参加复试的考生
: 想请问所谓「资讯通信」领域所涉法律议题..
: 「资讯通信」的定义为何?
: 范围大概包括哪些?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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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65.123.13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