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i (卷毛莉)
看板nthuilsttalk
标题Re: 某所长的行为实在不认同
时间Sun Apr 27 18:06:54 2003
第二从产业的经验来看,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资料显示,
任何外国产品要进入美国,
一旦被美国厂商控告侵害权利,
海关可以先挡住。
我有点不懂这段话
为什麽要根据『资料显示』才能导出後面的话?
这不就是一种保全程序吗?
明明就是法律规定的呀!
难道是我太挑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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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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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L1000:所以我也来「推」了两条... 推 140.114.205.23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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