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hinx2 (人面狮身像)
看板novel
标题[创作] 教授的女儿-16
时间Fri Mar 30 11:21:54 2012
第十六章
敏浩在咖啡厅的一角等候,不久清照与小伟也到了,三个人在咖啡厅内坐下来。
「清照,你说你父亲怎麽了?」敏浩劈头便问。
「我今天在我爸的研究室发现了这张公文。」清照边说边从包包里面拿出了公文的影本。
公文上印着「国立XX大学 函」,而受文者正是李教授。敏浩详细看着公文一会,脸色逐
渐凝重起来。
「公文里面说什麽?」小伟问。
「这是一张行政处分书,李教授遭到学生检举,经学校的性平会调查,认为他不堪为人师
表的行为,所以教评会决定要将他解聘。」
「什麽?清照的爸爸要被学校fire。」
「嗯。」敏浩点点头。
「敏浩,『性平会』是什麽?」小伟又问。
「性别平等委员会的简称,各级公私立学校都会有一个性别平等委员会。可以让遭到性骚
扰或性霸凌的学生、职员或老师申诉的管道,性平会一接到申诉,就会立刻进行调查。」
「敏浩,现在怎麽办?你也知道我爸的个性,有时候发生什麽事也不会主动跟我们说。每
次都是等到问题很大了、爆发了,我跟我妈才知道。如果我今天没有去他的研究室找他,
也不会发现这份重要公文。」
「可是公文上写的『不堪为人师表的行为』指的是什麽?」小伟问。
「公文上不会写那麽清楚。性别平等委员会通常会为了保护遭到性扰或性侵害的受害人,
所以调查的过程是不公开的,也绝不会透露受害人的名字。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跳出来指控
的受害人,免得受害人遭到异样的眼光。」
「可是既然调查的过程不公开,那麽我们怎麽知道他们会不会黑箱作业?」小伟忍不住叫
喊起来。
「这不无可能。」不同於小伟的情绪起伏,敏浩始终保持着一副冷静沉着的语气。「就像
我们常常听到检察官在媒体面前强调『侦查不公开』原则,但仍有不肖的检察官可能会利
用这点来冤枉好人。」
「敏浩,现在我们该怎麽办?难道就任由这个委员会黑箱作业吗?」清照问。
敏浩陷入大约几秒的沉思。
「我爸以前也被学生指控性侵害,当我跟我妈看到地检署的文书时,他还不肯说出实情,
还硬掰说什麽检察官传唤他只是要了解案情,要他当证人。後来,检察官做出不起诉处分
後,我们才知道梁雨烟到地检署指控他性骚扰这件事。」
「所以你跟你妈当年也是後知後觉?」小伟在一旁听了忍不住开口问道。
「是啊。等检察官调查完了,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我们才知道他跟梁雨烟之间…」清照说
到一半就说不下去了,毕竟咖啡厅是公共场合。接着她又转头问敏浩:「你觉得我爸有没
有可能像上次那样,仅靠消极的防守就安然度过?」
「不可能!」敏浩吐出了这三字。
「为甚麽?」小伟不解地问。
「因为这两件事情完全不同。清照的爸爸能获判不起诉,主要是因为告诉人梁雨烟手上持
有的证据不足,所以无法说服检察官认定清照的爸爸有罪。但这次是学校内依据性别平等
教育法所组成的性别平等委员会针对受害学生的申诉进行调查,他们是在调查结束後,才
会决定做出解除教职的行政处分。」
「我还是不懂这两点有何不同…」小伟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这次控告我爸的人,手上有许多对我爸不利的证据,而梁雨烟那一事则
纯粹是因为指控的证据不足,我爸才躲过一劫,是吗?」
「嗯。是啊!还有一点就是你爸是在国立大学任教,结果却遭到解聘,这是属於行政处分
。如果要撤销这样的行政处分,就得到高等行政法院打撤销诉讼。」
「什麽是撤销诉讼?」清照问。
「就是向行政法院主张李教授被解聘的这个处分是不合理的行政处分,请求法院撤销这个
行政处分。」
「如果真的能撤销这个处分,那我爸就能恢复教职吗?」
「嗯。但是,我们必须先蒐集到足够的证据,足以证明他被解聘的处分是不合理、不公平
的。还有,再到行政法院打行政诉讼之前,我们得先到教育部进行诉愿,也就是向教育部
申诉,因为大学归教育部所管辖。还没进行诉愿之前,是不能直接打行政诉讼的。」
「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帮清照的爸爸找证据?」小伟问。
「嗯。」敏浩点头。
「哪些东西算是证据?」小伟问。
「这个嘛…」敏浩顿时语塞,与刚刚侃侃而谈的样子截然不同。「清照,你知道这次指控
你父亲的人是谁吗?」
「陈晓玲,一定是她。」
「你确定?」敏浩问。
「如果不是她,还会有谁?」
「可是你不是说你爸爸助理的个性都是比较懦弱怕事的吗?既然这样她怎麽敢这样做?」
小伟问道。
「很可能是受人怂恿。」
「我们现在还不是那麽清楚事情的详细经过,我看这样吧,你跟小伟先去想办法弄清楚详
细的前後脉络。」
「那敏浩你呢?」小伟问。
「老实说,我对行政诉讼很陌生,没有把握能帮你爸解决这次危机。我想去律师事务所找
我学姊,她目前在当诉讼律师。现在时间紧迫,我们需要一个有经验的人来指点我们该怎
麽做。还有,清照,如果可以的话…」
「怎麽了?」
「如果可以的话,你先问一下你爸爸,告知他此事的严重性,看他愿不愿意说出事情的前
因後果。毕竟这次不像上次,上次他消极应对都还有胜算,可是这次的事件如果不积极处
理肯定会失败。这种事情愈早做准备愈好,我们分头行事吧!」敏浩说。
三人就这样匆忙道别了。
敏浩一个人前往律师事务所,进去事务所前,他点了一下身上的现金,并且思考着等一下
要怎麽发问。虽然以他和学姊的交情,学姊可能不会向他收谘询费用,他也可以用聊天的
方式把问题讲出来,但是那种人情让他脸红。
到了事务所,事务所的助理马上替他通报,没多久他走进一间小小的办公室。
「Hello! 敏浩,好久不见了!你这时来找我一定有急事吧?发生什麽事了?」张瑜珊律
师没等他开口,就先热情地招呼他,毕竟她与敏浩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两个人都来自单
亲家庭,成长过程中都曾因为官司而导致贫穷。但在待人接物上,张律师毕竟是女性,比
起敏浩她更多了一份温暖与感性。
敏浩只好把前女友李清照的父亲遭到校方解聘的事情讲给张律师听。敏浩一向口条就清晰
,再加上开口前他已经把要传达的讯息与各种细节都在大脑里面整理一遍,不一会儿张律
师马上就完全了解状况。
「学姊,如果要提起诉愿,那麽要在接到行政处分的多少天内提出诉愿?二十天吗?」
「不,是三十天。」
「那看来法定期限来比我预期的长。」敏浩松了一口气。
「可是,法律考量到行政行为的稳定性,法律限制人民不可以在行政诉讼中提出新的主张
,如果你在诉愿期间没有提出某项可以主张的理由,而这项主张没有不能提出的客观公正
事由,那麽在行政诉讼中你就无法再加以提出了。」
「所以我在帮李老师向教育部提出诉愿时,就要把所有对他有利的主张全都整理好,一次
就要提得全面且详尽,这样才有胜算?」
「是的。因为行政诉讼常涉及公益,所以会有这种限制。虽然民事诉讼也有同样的规定,
但民事诉讼通常只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私权争议,而非公益,所以一审诉讼没有提到的,二
审为发现事实,认定就相对宽松。这是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不同之一。」
「所以我如果要帮我前女友的父亲争得行政诉愿的成功机会,提出诉愿理由时就要谨慎为
之,你的意思是这样吗?」
「没错。」张律师点头回应,「不过我相信敏浩你的用功与用心,也相信你的能力与口才
,只是从你刚刚叙述的事情,我想你要多注意一下你前女友的父亲。」
「什麽意思?」
「我的执业经验虽然不长,但我听过一些案例,真的有些委托人在跟律师说明案情时,会
因为害怕丢脸或没面子而没有据实以告,甚至隐瞒了不少事实,这一点必须是你要留心的
地方。我担心有很多事情是你跟你前女友都完全不知情。」
「学姊,谢谢你的提醒。」敏浩正要从口袋掏皮夹时,瑜珊连忙制止了。
「敏浩,不用了。我觉得你应该加紧准备律师执照考试了,由我来跟你前女友的父亲接洽
吧!律师执照不好考。」
「多一点实务的经验不会对律师执照考试有帮助吗?」
「当然不会,傻学弟。在台湾各种考试,包括各种专技考试,很多都与实务分离。很多医
术高明的医生当年都不是医师执照考试的榜首,律师界亦然。让我来当你口中的那位『李
教授』的诉讼律师吧!」
「万一他不信任你,只肯相信我呢?而且他的个性很难缠、情绪化。」
「我有执照也有经验,他如果够聪明,那他应该很清楚该选谁才对。我也不怕很情绪化的
当事人,毕竟会到事务所嚷着要打官司的人通常都是气在当下,所以情绪不稳,很少有当
事人是心平气和的,要当诉讼律师就得适应这点。」
「如果他还是不肯呢?」
「那就证明他不够聪明,也不够用心。你帮这样的人处理诉讼,胜算不高。毕竟一场官司
能不能赢,当事人的态度才是关键。何况他就快要失去这个得来不易的教授职位了,难道
他还有更好的其他出路?」
敏浩摇摇头。
「那就对啦!就麻烦你跟他说,你觉得找有经验的律师比较好,而你已经找到适合的律师
人选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6.251.250
1F:推 dichter:我不知道这是小说还是法律常识小剧场?如果是後者,法律谬 03/31 22:20
2F:→ dichter:误不少,包括:1.公立大学教师解聘的救济途径依98年7月第1 03/31 22:21
3F:→ dichter:次最高行政法院决议,采申诉、诉愿双轨并行制,而且申诉和 03/31 22:21
4F:→ dichter:诉愿是不同概念,不能混为一谈。2.行政诉讼程序中不得提出 03/31 22:22
5F:→ dichter:诉愿程序未主张之事实或证据(文中所述),更是错得离谱。 03/31 22:23
6F:→ dichter:重点是,律师不会这样说话,尤其是对懂法律的相对人。 03/31 22:24
7F:→ gowaa:这应该是小说 如果楼上这麽认真 还真是... 04/02 03:25
8F:→ dichter:不用太认真,实在是显而易见的错误,小说更不必堆叠这麽多 04/03 14:12
9F:→ dichter:google就有但不尽正确的"法律常识"... 04/03 14:13
10F:推 symeng:推一楼 不是定位在小说就可以有错误而无所谓 尤其是 05/13 00:40
11F:→ symeng:会误导他人的错误 05/13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