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sukeshu (贤介)
看板nCoV2019
标题[新闻] 有关媒体报导「新冠病毒血清抗体监视系统」作业
时间Mon Apr 10 14:24:59 2023
原文标题:有关媒体报导「新冠病毒血清抗体监视系统」作业,利用捐血者之血液留样
检体之疑虑,指挥中心说明已善尽主动告知并有受抽样之捐血人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23-04-10
记者署名: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
原文连结: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gPhc2Vlc5nDHvG9TnvQN7A?typeid=9
原文内容:
有关媒体报导针对卫生福利部指定「医疗财团法人台湾血液基金会(下称血液基金会)」配
合办理「新冠病毒血清抗体监视系统」作业,其利用捐血者之血液留样检体之疑虑,中央
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10)日表示,已於今(2023)年2月20日发布新闻稿说明该作业系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流行疫情监视及预警系统实施办法」执行之公务常规监测,
且检体是透过随机抽样取得及处理,无从识别特定捐血人,已善尽主动告知并有受抽样之
捐血人退出机制。
指挥中心说明,疫情虽趋缓,但COVID-19在社区流行情形及变化仍须常态性以多元方式监
测,血清抗体监视系统即为重要常规监测项目之一,因此不同於去、前年以新兴传染病研
究计画经人体研究伦理审查会(IRB)审查通过方式,今年度系以「传染病防治法」第26条
、「传染病流行疫情监视及预警系统实施办法」第3条及第6条指定为依法执行之公务作业
以利常规监测执行,并采取广被采用的选择退出(Opt Out)机制,以兼顾自主权及捐血实
务作业。自2月20日宣布以来,共计24名捐血人选择退出。
指挥中心指出,今年2月20日发布之新闻稿已说明,为常规监测我国新冠病毒血清抗体阳
性率变动情形,卫生福利部指定血液基金会配合办理「新冠病毒血清抗体监视系统」作业
,血液基金会将针对今年1-6月期间捐血者之血液留样检体随机抽样约7,000件,并将无从
识别特定捐血人资料与0.5c.c.血液检体,提供疾管署检测新冠病毒抗体与分析资料。期
以该监视系统了解我国社区中COVID-19感染情形与变动趋势,作为制定我国COVID-19防治
政策重要依据。
卫福部系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6条、「传染病流行疫情监视及预警系统实施办法」第
3条及第6条规定,指定血液基金会配合办理,而疾管署於检体收件後仅检验自然感染新冠
病毒产生之抗N抗体,不会进行其他检验;另因检体是透过随机抽样取得及处理致无从识
别特定捐血人,且抽样档案已由血液基金会按程序销毁,检验後之剩余检体亦将由疾管署
依感染性废弃物处理销毁,因此血液基金会与疾管署均无法自检体辨识特定捐血人,亦无
法通知其检验结果及进行防治,但统计分析结果将适时公布。
指挥中心进一步说明,血液基金会自今年2月下旬起以电子邮件通知被抽样到的捐血人,
无电子邮件者则以纸本邮寄通知,民众如不愿意提供检体给该监视系统利用,得於收到血
液基金会信件通知後2周内,致电疾管署1922或0800-001922防疫专线,提供「血袋号码」
或「姓名、身分证字号及生日」资料,疾管署将以加密之电子邮件转知血液基金会排除抽
样检体,疾管署便立即删除该笔纪录,不会留作其他用途。捐血人如不同意提供监测系统
利用其检体,将不影响其於捐血中心的任何权益,亦不会被注记,请民众安心。
另告知过程系与血液基金会及伦理专家再三讨论,采「利用前告知」而非「捐血前告知」
,符合伦理保护与个资法规定。考量如采「捐血前告知」方式,将严重影响第一线捐血作
业人员面谈,并可能因排队等候过久等因素影响捐血意愿,因此采「利用前告知」方式,
於抽样後、利用监测前主动告知并有捐血人退出机制,符合法规且能兼顾捐血作业实务。
指挥中心强调,今年度本监视系统作业不同於研究计画,乃依传染病防治法26条、传染病
流行疫情监视及预警系统实施办法第3条及第6条,指定医事机构配合办理监视系统作业,
为依法指定的监测作业,非人体研究法所规范需经过人体研究伦理审查之研究,但仍善尽
主动告知捐血人及提供捐血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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