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iz0621 (赶快好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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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活动]2009花莲创意文化园区洄澜之星创作大赛
时间Wed Jul 1 21:54:55 2009
2009花莲创意文化园区「洄澜之星」城市商品文创产业大赛徵件
一、活动主旨:
以花莲县的自然人文出发,花莲创意文化园区选择以花莲古名「洄澜」为发想
主题,举办洄澜创意邀请竞赛。花莲创意文化园区藉由举办「洄澜之星──城
市商品文创产业大赛」,希望引进各类型创意工作者为花莲建立明亮、具有创
意的在地标记,以「洄澜」视觉造型,将「洄澜印象」具象化,营造不同寓意
的「当代新洄澜」。
二、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 承办单位:台湾原乡文创顾问有限公司
三、活动地点: 花莲创意文化园区 (花莲市中华路144号)
四、竞赛时间: 98年8月15~17日(园区提供场地、模型与食宿津贴,艺术家自
备创作材料)。
五、报名日期: 98年7月15~8月5日止(邮戳为凭)。
六、报名资格: 国内外艺术创作者皆可报名,每人限一件设计作品参赛。
预计邀请全国5位艺术家,公开甄选10位艺术家,针对园区提供的大型「洄澜」
雕塑素胚,进行彩绘、黏贴或改造创作。
七、甄选检附:
1.艺术家简历
2.过去作品(5件图像档,JPG,画质须清晰)
3.洄澜之星设计稿图档。
简章与设计原稿请e-mail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载明「索取洄澜之星
简章、设计稿」,工作人员将以最快速度回寄。
1.电子邮件报名:
竞赛简章及附件(含参赛者简历表、设计原稿),图稿扫描请以300dpi以上,
e-mail至:
[email protected],连同参赛者简历、过去作品、设计稿一同
寄送,信件主旨请注明「参加洄澜之星创作大赛」。
2. 邮递报名:
邮寄报名资料,连同参赛者简历、过去作品、设计稿一同寄送,并於封面注
明「花莲创意文化园区洄澜之星城市创作大赛工作小组收」。
邮寄地址:花莲市中华路144号 花莲创意文化园区。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八、甄选公布: 98年8月7日(得奖者将以电话与E-mail通知)。
九、创作奖金: 透过专业评选,选出
冠军1名20,000元
亚军1名15,000
季军1名8,000
创作完成之15件作品,将置放於园区与花莲市区,作为城市地标。
十、竞赛方式:参赛者需参与活动开幕仪式 (98年8月15日上午10:30-12:00),
将设计草图及参赛工具、材料置於现场,为此活动之揭幕仪式。参赛者需自备
创作工具及材料,并於竞赛期间内(98年8月15日 至8月17日),於园区提供之
场地内完成作参赛作品,完成後作品将置於现场提供民众观摩及评审一星期。
十一、颁奖日期:98年8月29日上午10:30。获奖者将於颁奖日前以电话通知,
若无法参与闭幕仪式,请提出相关证明,否则视同放弃获奖资格。
十二、作品归属:完成作品之所有权及着作财产权,皆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
单位拥有使用该作品之影像发表之权利,包括研究、摄影、复制、授权开发相
关产品、出版、宣传、推广等权利,并有规划永久置放地点之权,创作者不得
异议,创作者拥有着作人格权。
十三、注意事项:
1. 若因个人因素未能如期完成创作者,经由主办单位裁决,无条件取消参赛资格。
2. 凡参赛者皆应签署切结书,并遵守及履行竞赛相关规定,不得异议。
3. 参赛作品不得另外参与任何其它公开竞赛活动,如违规者取消竞赛资格,奖金追回。
十四、洽询方式:花莲市中华路144号 花莲创意文化园区 办公室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话:03-8327-105
官方网站:
http://cic-hualien.cca.gov.tw/
官方部落格:
http://blog.yam.com/hcc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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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zziz0621:帮推喔 谢谢 07/06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