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lin (就跟你说我是假的了)
看板museum
标题Re: [闲聊] 关於上面的新闻所引用的文化资产保存法
时间Thu Jan 10 11:18:12 2008
我插个嘴好了
全国公立机关的古物分级提报早该要在去年作完了....= =
各地机关没做的原因
一来是新版文资法的定义上太模糊
然後是文字游戏
近代文物、现代文物要不要加个「古」字....
这件事情
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当初三读时的立院会议记录
发生这种事情,立委要负一点责任...(因为行政院当初的版本不是写古物,而是文物)
二来
大家假如对文物真的很有兴趣的话,可以花点时间看看屏东县的公告案例
个人觉得争议性很大
要开会来认定文物分级、公告、登录文物
要填的表格跟处理的程序真的不少
加上有些若是购入的艺术品,必须要附上来源证明或购买证明
各地文化局处理文物的承办人顶多两三个
也不是每个承办人都有时间填表格或是找出当初的财产证明
(因为大部份是其他处室的东西,要是要调资料就..........更遑论要完整的)
只能说细部的作业手续,若文建会不主动给予协助,
那......
我们看到的公告文物会越来越有争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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