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lfie (天哪我没写名片档!)
看板multi-lovers
标题Re: 我也不想劈腿...
时间Sun Jul 13 13:27:20 2008
※ 引述《hsnu90542 (嘿!该你了)》之铭言:
: 但今天你不愿意去面对不够爱他的问题
: 我见过太多例子了
: 很多时候一方觉得对方很烦,其实错根本不能算在对方身上
: 应该算在你身上,纯粹是因为你不爱他,才会觉得这些行为烦
: 这些行为在很多情人间看起来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你爱一个人,自然会做出这些事
: 你觉得烦,只表示你不够爱对方,所以这些事情对你来说是压力,不是甜蜜
虽然我很怀疑原PO还有没有在看板,不过还是想回这一段。
你说原PO无法忍受前男友查勤的举动,只代表她不够爱他,
因为原PO所描述的那些令她不快的事实,都只是情侣间「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那我想请问:在「够爱」对方的前提下,这条「再正常不过」的线是谁画的?
是你画的吗?可是你画的很明显会跟我画的不一样呀,
我可以让女友跟她前男友过夜(不想讲「让」,好像我在施恩),你行吗?
那谁的有效呢?应该都有效吧,所以原PO应该也可以画自己的线喽?
还是说,当我的线画的跟你不一样的时候,你就要像对待原PO那样,
声称我是「不够爱对方」了呢?然後就只有你的那条线是有效的吗?
前面打了那麽多问句,是想提醒一件事情:
没错,原PO有可能早就不爱她的前男友了,是有这个可能。
但她也可能就是被踩到线,觉得不高兴了。
如果照你的讲法,好像人们都得要把那条线画到跟你一样的地方,
不喜欢被查勤的,
都应该要能容忍「适度」(怎样叫适度?我想又是你说了算的)查勤,
不然的话,就会落得你一句「你不够爱他」。
你不觉得这样很奇怪吗?为什麽原PO的感受(爱不爱、接不接受),
是用「你」的标准来做判断呢?原PO不能自己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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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50.65
1F:推 maylaw:那就说「女友可以跟前男友过夜而我不会干涉」有没有比较 07/13 14:51
2F:→ maylaw:不misleading一点? 07/13 14:51
3F:→ sylfie:嗯 精准 谢谢 07/14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