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echan (小太保)
看板mud_sanc
标题Re: [讨论] 关於打怪的宝物分配
时间Sat May 3 11:01:28 2008
※ 引述《hmml (hmml)》之铭言:
: 我认为如果是组队去打怪夺装的情况,
: 可以在组队中增加一个决定由谁取得装备的指令,
那是「谁」来下这个指令,来决定由哪一个人来取得装备?
通常是队长。这跟之後由队长来决定的意思是一样的。不过
你的这个方法是很不错的改良版。
但总之,谁打到,由该人自主决定,这毕竟是现况,由现况
来出发总是比较好的,今天这个人很可能一开始就说他要帮
忙啦,但打到後就自己独吞,这是合理的,「独吞」是合理
的,而目前看不出为啥不能这样做时,我就会倾向实行这一
个合理。
合理的设计才能带来合理的结果。什麽是合理的结果?目前
我还无法说的很详细,但未来一定会自动显现出来。
: 在组队之初,就先决定由谁取得装备,一旦开始进行任务,
: 在杀怪越货成功的同时,装备也会同时掉到指定的队友手上。
: 事先做好筹划,事後就能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你说的没错,它是不错的改良方式。
: 在组队之初,对最终的决定不满意的队友也可以先离去,
: 另寻合意的夥伴,也是不错的做法。
: 流程如下:
: 决定要解的任务>>队长招募队员>>共同讨论装备分配事项>>
: 志不同的队友离去>>再招募队员或准备出发>>队长设定装备取得者>>
: 洗刼怪物??>>装备自动归入所定之队友手上>>解散,有缘再去抢
: 如果一开始未列入分配的财物,则由该队补刀者取得了。
: 虽然我认为一个队伍中,如果有复数以上的队友要同一件装备,
: 那就去多抢几次就好了,但现实总和理想不同呢!
我的做法有一个最大的好处,这是我希望大家可以先了解的。
例如打某只王时,可能A队打到一半,另一群人进来了,它们
可能是有组队的,也可能是没组队的。
结果好死不死就是被这另一群人(也可能只有一个人)打到。那
我的做法的好处就是,这一群人(或这个人)他可以决定把东西
给A队的某人。例如他可能是闲闲没事才去打的,不小心就打
到最後一下之类的...
又例如他可能就是想偷打,事後想透过交涉的方式来以物易钱
或以物易物。
比较复杂的情况就是A队与B队同时开打,结果东西落入另一
队的某人手上,但以後就是要倾向这类复杂的情况可以更多,
多点人性,才能少点挂机。而且这种做法实际上不影响挂机以
及自己有能力组团的人。
也就是说,这做法其实并不强调一开始的组队协商,而是比较
重视东西打到後的实际处理,而且它最大的好处就是即使不组
队,也能落实宝物分配的精神,以及圣殿重视「个体」胜於「
团队」的原则。
Lae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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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正胜:韩国三只小猪部长。
朴宗纬:韩国已知用火的山顶洞人。
朴赐海:韩国抗议天王。
朴 龙:韩国武打明星,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朴 马:韩国古生物,特徵是两条腿经常开开的。
──《民明书房刊─认识韩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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