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echan (小太保)
看板mud
标题[闲聊] 为何盗贼在一些作品里头并非有钱人?
时间Sat Oct 6 00:32:50 2012
这里的作品大部份指向一些小说及漫画作品。
有「盗贼」相关职业设计的 mud,多半都会设计让盗贼
具有偷窃的能力,例如战斗中可以偷怪物的钱这样。
那理论上,日积月累地偷下去,成为家产万贯的富翁并
不无可能,但实际上在一些小说作品中,这些盗贼依然
很穷、依然需要靠持续偷窃、接工作、跟着主角勇者接
任务赚外快、自行探访某些区域、......
也就是说,在这些作品里头,其实盗贼打怪几乎是偷不
到钱的,但是在 mud 里面(甚至在一些 olg 里面),盗
贼却几乎可以靠打怪偷钱来累积钱财这样。
另一方面,某些作品则透露了盗贼必须经常花钱缴交公
会规费或是做为情报费这样。但不管如何,假设某一次
的古蹟探访,让盗贼赚了上百万,那麽理论上他已经比
很多人有钱,可是实际上呈现出来的样子就是..
1.他很低调
2.他依然想继续偷(赚)更多的钱
3.几乎看不到他平常怎麽花赚来的钱
所以我是猜这些盗贼大抵上分三种
1.实际上非常有钱,但是平常低调到看不出来
2.觉得钱永远没有赚够的一天
3.赚够了,金盆洗手(转职成别的职业了如商人)
而我比较好奇的一点,就是如何在 mud 上具现出这三种
盗贼,例如,非常有钱,却感受不太出来,例如某物透
过拍卖指令进行时,玩家们都在竞标,此盗贼「却低调
不想标」,实作上可能就是限制该盗贼无法 auc,然後
配套做法可能就是有专为盗贼设计的「地下黑市」这样
总之最近觉得很多仿小说作品或线上游戏的盗贼设计,
反而经常造就出「最轻松赚钱的职业」的矛盾现象。
Lae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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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aechan 来自: 223.143.32.163 (10/06 00:34)
1F:→ stimim:或许可以在玩家身上记录所谓的"不法所得",如果超过某个数 10/06 09:42
2F:→ stimim:值,他又参加一些花大钱的公众活动时,就可能被NPC 抓 10/06 09:43
3F:→ stimim:并追回相关的金钱 10/06 09:44
4F:推 Fnd:但是如果做出消费的动作该如何取回?商品一并销毁嘛?@@ 10/06 11:32
5F:→ stimim:可能是商品充公,甚至该角色要去坐牢一段时间,总之,让"花 10/06 12:05
6F:→ stimim:不法所得"对他来说变成有风险的事情 10/06 12:06
7F:推 bnn:盗贼形象上挥金如土 需要钱才去偷 不存钱的? 10/06 14:18
8F:→ kruz:你的1,2,3就是角色扮演.用程式去限就很奇怪..y 10/07 11:36
9F:→ laechan:用程式的话会类似说,拍卖会的举办方会事先审核参与者职业 10/07 16:10
10F:→ laechan:而盗贼不被允许参与这样,然後藉此将拍卖系统分成两个tree 10/07 16:11
11F:→ laechan:一个走公开(公频式)的 auction,一个走地下(特定地点)的 10/07 16:11
12F:→ laechan:不过这个只是理想化,主要是一个玩家可创造两个以上分身 10/07 16:12
13F:→ kruz:一个人可以创两个以上的角色的话你会有程式限不到的地方.像是 10/08 12:36
14F:→ kruz:角色本身资讯会互通.所以拍卖系统怎麽分就变成没有很大的不同 10/08 12:37
15F:→ circle6495:你们都错了,其实盗贼只是强迫症的患者,他就是想偷~ 10/09 23:09
16F:推 gino0717:因为盗贼回到公会又会被其他人偷啊 10/10 01:03
17F:推 hmml:所以盗人者,人恒盗之,立於盗贼公会顶点的会长才是最有钱的 11/04 03:29
18F:→ hmml:而他是NPC... 11/04 03:29
19F:→ hmml:会长不用偷钱,他只收规费,而规费又用来贿赂取缔者,或保释 11/04 03:31
20F:→ hmml:自己人,所以盗贼不会有长期阔气的日子。因为必要开销很大。 11/04 03:33